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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定量包装商品进行净含量计量检验的方法选择对于检验结果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为了对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准确性以及统一性进行保证,就需要我们在每一种检验方法之中都能够对净含量结果准确度进行影响的关键环节与主要来源进行正确的寻找。在本文中,将就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问题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生活更好的同时,也对于商品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起到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计量检验也已经成为了对定量包装食品计量情况进行保障的重要手段,而要想准确、顺利的做好计量检验工作,就需要对以下问题提高重视。
二、检验批的确定
在我国定量商品计量规则中,明确指出了对于检验批的商品必须是已经经过产品生产这自检合格的产品,而在对检验批进行确定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生产方或者在其包装的现场进行抽样工作,要求生产企业在同样的生产环境中生产的部分数量包装商品,同时在抽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止出现人为更改生产环境、条件的时间发生。
(2)在产品生产方、批发商的仓库中以及产品的零售现场中对同种类的包装商品进行计量检验。对于同批次入库,但是部分已经转移存放或者已经出售的商品来说,就不应当再将其累加到之前确定过的批次之中。同时,如果仓库中存放的商品数量过多,这时为了对检验的准确性进行保证,应当将其中的大批量合理的分为几个小批量,之后再对每一个小批量进行分别的计量检验。
三、抽样方法的确定
在计量检验工作中,通常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来进行,而对于批量、地点不同的商品来说,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抽取方式:
(一)等距抽样
等距抽样是通过对商品的一定数量间隔或者一定时间间隔来进行抽取的,而其间隔的间距则需要根据样本的数量以及检验批的不同来进行选择。这种抽样方式较为适合应用在商品生产商的生产线终端、或者在产品的包装环节中进行抽取。
(二)分层抽样
分层抽样是对氛围不同层次堆放的一定数量商品检验批,对其中每一层含有的商品数量,通过一定的比例将之前所确定的样本量分配到各个层之中,这就使得在每一层中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样本单位。这种抽样方法使用在一些进口商、生产企业的仓库抽样之中。
(三)随机抽样
随机抽样就是从众多商品的检验批之中,以随机的方式从中选择一定数量的商品作为检验样本。这种抽样方式适合应用在对一些商品零售地点中。
四、净含量标注检验
(一)单件商品标注
1.计量单位
在对商品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计量单位的标记准确性、规范性以及大小写问题。比如在对质量单位进行标注时,应当写为小写的kg,而不是大写的KG。
2.净含量标注
首先,应当确保商品名称与净含量的标注信息处于商品外包装的同一版面之中,并进行各自独立的标注方式,而不能够将净含量标注夹杂在商品的说明书之中。而在净含量标注中,应当明确以简体中文“净含量”三字同阿拉伯数字以及法定计量单位这几部分共同组成,而一部分以面积、长度作为单位的商品则可以免于表明净含量三字。其次,应当对净含量标注的字符高度进行检验。保证净含量数值的高度能够符合标准。最后,还要对净含量中“大于”“>”进行检验,并严禁此种不规范的情况出现。从而保证净含量的精确性。
(二)多件商品标注
在对多件商品标注的过程中,除了对于其中的单件物品进行应有的标注检验外,还应当保证在同一包装装有的同类型商品中,装有多件商品的应当对其大包装的总件数以及总含量进行标注。同时,在同一包装中含有不同种类商品的,则应当对其中不同类别商品的总件数以及总含量进行标注。
五、净含量计量检验
(一)皮重的确定
对皮重进行测量时,应当及时的将物品外包装的杂物、残留物进行彻底的擦干、除净。清楚标准应当检查人员的肉眼看不到杂物为准,并在清楚杂物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商品包装物重量的减少。在称重时,在对于商品中的附带品以及内装物应当都算作商品皮重的一部分进行称量,并在检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严格化、有序化,从而对商品的皮重进行准确的测量。
(二)冷冻商品检验
冷冻商品,就是指应当存放在零摄氏度以下的凝固类商品,这也指出了一些商品虽然也保存在零摄氏度以下,但是由于其仍然以液体的形式存在,那么就不应当将其视为冷冻商品。同时,根据物品冷冻的过程中是否向其中加水,就可以分为水冻以及干冻两种类型。其中,水冻商品在解冻过程中,物品内部本身存在的水含量就应当不在解冻的测量之中。
(三)固液同时存在的物品计量
在这类商品中,绝大多数都为罐头类食品,因为其在常温下,油脂与汤汁都是凝固状态,所以就需要对其进行加热,使其产生固、液的分离。同时还应当注意的是,加热后分离出的液体通常都包含油脂与汤汁,而应当对其中的油脂当做固态物品进行处理,将其含量加入到固体的总含量中。
六、评定检验结果
(一)标注的评定
在对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就应当标注为不合格:
(1)商品净含量标注的位置不正确、不明显,或者标注方法不正确的。
(2)没有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
(3)净含量数字字符高度小于规定的。
(4)在同一包装含有同类型商品中,没有对其中同类别商品的总件数以及总含量进行标注的。
(5)在同一包装含有不同类型商品中,没有对各类别商品的件数以及含量进行标注的。
(二)净含量评定
在对商品净含量进行评定的过程中, 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就应当评定为不合格:
(1)样本的平均实际净含量在修正后小于商品标注含量的。
(2)单件商品中,其实际含量短缺量大于一倍的。
(3)单件或者多件商品中,其实际含量短缺量大于允许短缺量两倍以上的。
七、出具检验报告
当对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情况以及净含量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计量检验之后,就应当对此种商品出具检验报告。在报告中,应当对净含量的标注合格情况以及净含量的标注情况进行分别标注,从而使检验报告更加明确。
八、结束语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计量检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了我国商品标准的规范化进程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在上文中,我们对于计量检验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在实际工作中,也应当对以上问题进行细致、精确的处理,从而真正的做好计量检验工作。
参考文献:
[1]赵振山.以体积标注净含量计量检验需要注意的问题[J].中国计量.2011(02):28-29.
[2]陈伟.质量标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J].计量与测试技术.2010(08):74-75.
[3]于春光,周艳立.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的计量检验[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4):133-134.
[4]李淑环,于强.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的几点看法[J].计量与测试技术.2011(03):16-16.
关键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问题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生活更好的同时,也对于商品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起到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计量检验也已经成为了对定量包装食品计量情况进行保障的重要手段,而要想准确、顺利的做好计量检验工作,就需要对以下问题提高重视。
二、检验批的确定
在我国定量商品计量规则中,明确指出了对于检验批的商品必须是已经经过产品生产这自检合格的产品,而在对检验批进行确定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生产方或者在其包装的现场进行抽样工作,要求生产企业在同样的生产环境中生产的部分数量包装商品,同时在抽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止出现人为更改生产环境、条件的时间发生。
(2)在产品生产方、批发商的仓库中以及产品的零售现场中对同种类的包装商品进行计量检验。对于同批次入库,但是部分已经转移存放或者已经出售的商品来说,就不应当再将其累加到之前确定过的批次之中。同时,如果仓库中存放的商品数量过多,这时为了对检验的准确性进行保证,应当将其中的大批量合理的分为几个小批量,之后再对每一个小批量进行分别的计量检验。
三、抽样方法的确定
在计量检验工作中,通常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来进行,而对于批量、地点不同的商品来说,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抽取方式:
(一)等距抽样
等距抽样是通过对商品的一定数量间隔或者一定时间间隔来进行抽取的,而其间隔的间距则需要根据样本的数量以及检验批的不同来进行选择。这种抽样方式较为适合应用在商品生产商的生产线终端、或者在产品的包装环节中进行抽取。
(二)分层抽样
分层抽样是对氛围不同层次堆放的一定数量商品检验批,对其中每一层含有的商品数量,通过一定的比例将之前所确定的样本量分配到各个层之中,这就使得在每一层中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样本单位。这种抽样方法使用在一些进口商、生产企业的仓库抽样之中。
(三)随机抽样
随机抽样就是从众多商品的检验批之中,以随机的方式从中选择一定数量的商品作为检验样本。这种抽样方式适合应用在对一些商品零售地点中。
四、净含量标注检验
(一)单件商品标注
1.计量单位
在对商品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计量单位的标记准确性、规范性以及大小写问题。比如在对质量单位进行标注时,应当写为小写的kg,而不是大写的KG。
2.净含量标注
首先,应当确保商品名称与净含量的标注信息处于商品外包装的同一版面之中,并进行各自独立的标注方式,而不能够将净含量标注夹杂在商品的说明书之中。而在净含量标注中,应当明确以简体中文“净含量”三字同阿拉伯数字以及法定计量单位这几部分共同组成,而一部分以面积、长度作为单位的商品则可以免于表明净含量三字。其次,应当对净含量标注的字符高度进行检验。保证净含量数值的高度能够符合标准。最后,还要对净含量中“大于”“>”进行检验,并严禁此种不规范的情况出现。从而保证净含量的精确性。
(二)多件商品标注
在对多件商品标注的过程中,除了对于其中的单件物品进行应有的标注检验外,还应当保证在同一包装装有的同类型商品中,装有多件商品的应当对其大包装的总件数以及总含量进行标注。同时,在同一包装中含有不同种类商品的,则应当对其中不同类别商品的总件数以及总含量进行标注。
五、净含量计量检验
(一)皮重的确定
对皮重进行测量时,应当及时的将物品外包装的杂物、残留物进行彻底的擦干、除净。清楚标准应当检查人员的肉眼看不到杂物为准,并在清楚杂物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商品包装物重量的减少。在称重时,在对于商品中的附带品以及内装物应当都算作商品皮重的一部分进行称量,并在检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严格化、有序化,从而对商品的皮重进行准确的测量。
(二)冷冻商品检验
冷冻商品,就是指应当存放在零摄氏度以下的凝固类商品,这也指出了一些商品虽然也保存在零摄氏度以下,但是由于其仍然以液体的形式存在,那么就不应当将其视为冷冻商品。同时,根据物品冷冻的过程中是否向其中加水,就可以分为水冻以及干冻两种类型。其中,水冻商品在解冻过程中,物品内部本身存在的水含量就应当不在解冻的测量之中。
(三)固液同时存在的物品计量
在这类商品中,绝大多数都为罐头类食品,因为其在常温下,油脂与汤汁都是凝固状态,所以就需要对其进行加热,使其产生固、液的分离。同时还应当注意的是,加热后分离出的液体通常都包含油脂与汤汁,而应当对其中的油脂当做固态物品进行处理,将其含量加入到固体的总含量中。
六、评定检验结果
(一)标注的评定
在对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就应当标注为不合格:
(1)商品净含量标注的位置不正确、不明显,或者标注方法不正确的。
(2)没有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
(3)净含量数字字符高度小于规定的。
(4)在同一包装含有同类型商品中,没有对其中同类别商品的总件数以及总含量进行标注的。
(5)在同一包装含有不同类型商品中,没有对各类别商品的件数以及含量进行标注的。
(二)净含量评定
在对商品净含量进行评定的过程中, 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就应当评定为不合格:
(1)样本的平均实际净含量在修正后小于商品标注含量的。
(2)单件商品中,其实际含量短缺量大于一倍的。
(3)单件或者多件商品中,其实际含量短缺量大于允许短缺量两倍以上的。
七、出具检验报告
当对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情况以及净含量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计量检验之后,就应当对此种商品出具检验报告。在报告中,应当对净含量的标注合格情况以及净含量的标注情况进行分别标注,从而使检验报告更加明确。
八、结束语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计量检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了我国商品标准的规范化进程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在上文中,我们对于计量检验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在实际工作中,也应当对以上问题进行细致、精确的处理,从而真正的做好计量检验工作。
参考文献:
[1]赵振山.以体积标注净含量计量检验需要注意的问题[J].中国计量.2011(02):28-29.
[2]陈伟.质量标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J].计量与测试技术.2010(08):74-75.
[3]于春光,周艳立.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的计量检验[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4):133-134.
[4]李淑环,于强.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的几点看法[J].计量与测试技术.2011(03):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