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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年来其法律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全国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了突破。但是,在两年的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和不足,如:预算法规定不全面细致、预算管理界限不清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体系不完善等。对此,本文提出了进一步明确立法宗旨、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等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