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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墨俩家的荣辱观分别以“仁义”和“功利”为中心,但二者又有相通之处,本质上都着眼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到荀子时,既强调荣辱观中道义的标准与内涵,也吸取墨家荣辱观的功利思想,并对“荣”与“辱”做了社会学意义的划分,儒墨荣辱观有了合流趋势。先秦荣辱观的演变对目前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有三方面启示:义利关系的澄清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伦理前提;社会公正的形成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制度保证;社会和谐的促进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