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会计档案的定义
会计档案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在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要正确理解这个概念,首先要认识到,会计档案属于专门档案,是在会计专业活动中形成,因此只有在会计核算中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专业核算材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档案。而在财务会计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如政策法规、计划总结、请示批复、制度办法等均不属于会计档案的范畴。
同时,要了解到会计档案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价值和作用。一方面,它与其他门类的档案一样,具有原始记录性,凭证依据性很强,不仅是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保护国家财产、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发挥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它是研究经济发展历史,从经济角度展现一个单位的历史面貌的珍贵史料。
二、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
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将办理完毕的会计核算材料经过整理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既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法定义务。归档意味着会计核算材料转化为会计档案,也意味着从这一刻起档案部门开始成为会计档案的管理者,拥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和责任义务。
要做好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工作,需要制度保障。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和归档手续,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1.归档范围
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向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移交的会计核算材料的范围,即哪些会计核算材料应作为会计档案保存。理论上说,凡是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材料都属于归档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
(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按报告的编制时间可分为:月报、季报、年报;按报告的编制单位可分为:单位财务报告、汇总财务报告;按报告的内容或名称分,有很多,例如企业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行政事业单位由经费执行情况报表、资金活动报表等;按报告的服务对象可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两种。财务报告归档时应注意,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都应视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归档。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主要是指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归档时间
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向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移交会计档案的时间。原则上,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集中统一管理。
3.归档要求
就是对会计核算材料归档的质量要求。从总体上来说,归档的会计核算材料应符合齐全完整、真实准确、装订成册、有利于保管和利用的要求。
4.归档手续
会计档案在归档移交时,会计人员和档案人员双方必须履行一定的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具体做法是:档案人员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对会计人员移交的会计档案案卷进行清点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会计档案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在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要正确理解这个概念,首先要认识到,会计档案属于专门档案,是在会计专业活动中形成,因此只有在会计核算中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专业核算材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档案。而在财务会计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如政策法规、计划总结、请示批复、制度办法等均不属于会计档案的范畴。
同时,要了解到会计档案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价值和作用。一方面,它与其他门类的档案一样,具有原始记录性,凭证依据性很强,不仅是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保护国家财产、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发挥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它是研究经济发展历史,从经济角度展现一个单位的历史面貌的珍贵史料。
二、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
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将办理完毕的会计核算材料经过整理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既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法定义务。归档意味着会计核算材料转化为会计档案,也意味着从这一刻起档案部门开始成为会计档案的管理者,拥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和责任义务。
要做好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工作,需要制度保障。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和归档手续,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1.归档范围
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向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移交的会计核算材料的范围,即哪些会计核算材料应作为会计档案保存。理论上说,凡是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材料都属于归档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
(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按报告的编制时间可分为:月报、季报、年报;按报告的编制单位可分为:单位财务报告、汇总财务报告;按报告的内容或名称分,有很多,例如企业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行政事业单位由经费执行情况报表、资金活动报表等;按报告的服务对象可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两种。财务报告归档时应注意,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都应视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归档。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主要是指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归档时间
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向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移交会计档案的时间。原则上,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集中统一管理。
3.归档要求
就是对会计核算材料归档的质量要求。从总体上来说,归档的会计核算材料应符合齐全完整、真实准确、装订成册、有利于保管和利用的要求。
4.归档手续
会计档案在归档移交时,会计人员和档案人员双方必须履行一定的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具体做法是:档案人员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对会计人员移交的会计档案案卷进行清点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