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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普通的下岗女工,在惊悉丈夫与一名女大学生产生孽缘引火烧身后,愤怒的她作出了惊人的举措:将大学生“二奶”告上了法院,追索丈夫送给她的38.8万余元“二奶费”。发妻告“二奶”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这在全国极为罕见,而案件本身的离奇情节则更是鲜为人知。12月13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一审判决,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惊悉丈夫被婚外情套牢,善良妻子欲断肠
现年35岁的方雅是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名下岗工人,15年前的金秋十月,她与大她两岁的鲁宏结婚,婚后夫妻恩爱有加。1995年,他们可爱的“小天使”来到人间,三口之家从此有了更多的欢乐和笑声。
鲁宏有着硕士学位,几经努力,他凭着自己的专业优势进入了世界某知名跨国公司中国公司工作,现为该公司的部门经理,身份和地位显赫。家和事业一时不能两全,夫妻俩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济南,过着分居生活。
鲁宏是公司的顶梁柱之一,平时工作繁忙,尽管没多少精力顾家,但他一直惦记着妻女,希望一家人尽快在北京团圆。2004年8月,鲁宏用积攒的钱在北京买了新房,眼看一家人就要熬到头了,方雅的欣喜溢于言表。
2004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方雅正带着女儿休息,睡梦中,她突然被一阵紧似一阵的电话铃声惊醒,她拿起耳机一听,是丈夫打来的。“这么晚还打电话回来,有什么事吗?”“方雅,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一个女孩子现在正用自杀的方式逼我,我想请你谅解、也只有你才能帮我……”鲁宏拉着哭腔在向妻子认错,希望她出面帮自己解围,而方雅哪里承受得了这突如其来的感情打击,她几次扔下话筒,伤心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淌。
总听说男人花心,没想到这事也会发生在自己的丈夫身上。方雅的心在滴血,她无法原谅丈夫的所作所为,但为了这个家,也为了女儿的未来,她最终忍痛答应了丈夫的请求,但表示事情无论如何平息,她都要秋后算账。
安排好女儿后,方雅带着复杂的心情火速赶往北京,丈夫见了她显得一脸的无奈和沮丧,连连认错求饶,也就在这天,方雅在北京自己的新家中,与一个名叫杨珊的女孩展开了正面交锋......
鲁宏因为一条发错的短信与还是大学生的杨珊相识,很快两个人成为情人。学校发现了杨珊与鲁宏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不仅处分了她,而且还把情况通报给了她的父母。父母一听女儿爱上了一个大她16岁的已婚男人,恼羞成怒,在狠狠教训她一顿之后,给了她两条选择:要么和那个男人结婚,要么再也不要进这个家。
面对空前的压力,杨珊在两周内瘦了一圈。一些同学还嘲笑她甘为大款的“二奶”,可耻!她感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几次想一死了之。
身陷困境时刻,是鲁宏给了她爱的温暖,答应会对她负责到底,这给了杨珊活下去的信心。在鲁宏的要求下,大三的下学期,杨珊办了休学手续,来到了鲁宏的身边,做起了“全职二奶”。
一个漂亮多情的姑娘成了自己的“笼中鸟”,鲁宏乐不可支。为了让杨珊开心,鲁宏利用各种机会带她外出游山玩水,足迹踏遍大江南北。在杨珊看来,鲁宏是真心爱她的,他也是自己将来的依靠。
许诺难兑现,花心男人玩火终烧身
2004年的春节临近,鲁宏要回济南陪家人过年,失落的杨珊只好回到南京。由于她未能实现父母提出的要求和鲁宏结婚,最终被爸妈赶出家门,这个春节杨珊是在同学家度过的。
杨珊成了许多知情者茶余饭后的谈资,高度精神重压之下,她患上了忧郁症。2004年3月的一天,杨珊再次问鲁宏离婚的事,鲁宏给了她这样的回答:“先去看心理医生,抓紧回北京落实出国留学事宜,等你留学归来,我的女儿也大了,这样我就可以和妻子离婚然后和你结婚......”杨珊接受了建议,鲁宏承诺给她16万元作为留学前期费用。
5月22日,做好出国留学准备的杨珊又从南京飞到了北京。28日晚她在鲁宏的陪同下,来到一家留学中介公司咨询签证留学事宜。鲁宏先存了9.1万元到杨珊的账户,并表示余款很快会到账。
6月中旬的一天夜晚,鲁宏痛苦地对杨珊说:“我这段时间心里很乱,我恐怕忍受不了和你分离的漫长日子,你还是不要出国吧......”怎么谈好的事说变就变呢?杨珊十分矛盾,一番思想斗争后,心软的她还是放弃了出国打算。
鲁宏告诉杨珊,已在北京买了新房,这房子就是他们未来的安乐窝,希望杨珊永远不要离开他。那天,当杨珊走进装潢得满目生辉的新房时,几乎高兴得要跳起来。不久两人便俨然夫妻一般住进了新居。
由于出国不成,杨珊于2004年9月重新返校就读,其实杨珊并没有多少心思读书,频繁地在南京和北京之间飞来飞去,她抛不开鲁宏,鲁宏自然也离不开她。
2004年的10月底的一天,鲁宏要杨珊先回南京,称有同事过来看新房不方便,杨珊同意了。返回北京不久,杨珊终于明白,鲁宏让自己回南京根本不是请同事过来看房,而是邀他的妻子来新居享受甜蜜。杨珊感觉从头到尾受了欺骗和玩弄,她要鲁宏把事情说个明白!
“你不是说房子是买给我的吗?你带她到新房子里来干什么?”杨珊在鲁宏的办公室怒吼着,为避免把事情闹大,鲁宏答应和妻子尽快离婚,杨珊这才暂时妥协回了南京。
11月10日,放心不下的杨珊再次来到北京,掏出新房钥匙正准备开门时,她发现门锁已被换,气极的她用脚猛力踹门,小区保安随后来到现场阻止杨珊,并称要报警,杨珊这才罢休。
当晚,杨珊请锁匠打开了鲁宏新房的门,发现抽屉里自己的钱不见了,衣服和生活用品也都没有了。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当时鲁宏非常激动,他怒气冲天地告诉杨珊:“房子不是你的,钱本来就是我的,我有权拿走,衣服已被我扔掉了,看你又能怎么样?!”
杨珊终于明白了一切,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发疯似地边哭边砸东西。10时许,杨珊在给鲁宏打完电话后割腕自杀,倒在了鲜血淋漓的地板上,匆匆赶回的鲁宏将其送到朝阳区石佛营医院救治,由于自己不便久留,鲁宏还为杨珊雇了护理工。
玩婚外情终于引火烧身,鲁宏知道事情闹大了,急得坐立不安。
鲁宏极力想捂住与杨珊的婚外情事实,担心一旦曝光将使自己身败名裂。经过痛苦思考,11月11日凌晨1时许,鲁宏终于向妻子如实“招供”,以求得她的谅解,他想只要夫妻先一致对付杨珊,事态才不致于向更坏的方向发展。
出院后的杨珊自然不会就此罢休,她坚持要鲁宏兑现与自己结婚的承诺,鲁宏自然做不到。此时方雅已经赶到北京,两个女人也开始了面对面的交锋,双方甚至动起了手。
11月22日,杨珊的姨父和堂哥来到了鲁宏的办公室谈判,他们称鲁宏答应给杨珊50万元青春损失费,目前尚欠11.2万元未付清,只要付清这笔钱,两人的纠纷也就了断。有了思想准备的鲁宏,悄悄将这次谈判的内容全部录了音。
杨珊及家人离京后,鲁宏夫妇认为不能坐等他们继续来纠缠,必须变被动为主动,于是他们一边咨询律师一边收集证据,决定通过将杨珊告上法庭的手段来了断这起扯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
发妻告女生,追索丈夫送出去的巨额“二奶费”
2004年12月20日上午,方雅带着收集来的证据由北京飞来南京,将杨珊告上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称鲁宏送给她的38.8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被告杨珊全额返还。
2005年1月24日上午,法院首次开庭对当事三方提交的证据展开质证。方雅与鲁宏始终保持着相同的观点,法庭上与杨珊形成了二对一的阵势。原、被告对对方的证据并不完全认可,不过有一点是一致的,即鲁宏与杨珊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婚外情关系,其间双方还同居生活。之后法院又两次开庭对案件展开审理,但由于原、被告分歧太大导致案件无法调解。
原告坚持要杨珊返还财产,认为鲁宏无权擅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送给被告,其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被告杨珊则认为,原、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侵权关系。鲁宏是自愿的,自己收受钱财不违法也不存在过错,原告要告也只有告自己的花心丈夫。
此案到底该如何裁决?目前在全国还没有可供示范的判例。鼓楼法院对此案的审理和判决是格外慎重的,他们多次邀请权威民法学专家讨论案情,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合议庭也多次研究讨论案件,最终形成了一致观点。
法院认为:本案第三人鲁宏在和原告方雅的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杨珊发生婚外性行为,并在一段时间内与之同居生活,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杨珊明知鲁宏已婚却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客观上影响了原告的家庭与婚姻,鲁宏和杨珊的行为均与道德文明相背离,应当受到谴责。但道德和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依据等方面均不相同,对于原、被告及第三人侵权之间的法律纠纷,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而不是依据道德来进行评判。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既规定了法定共同财产制,也规定了约定共同财产制。本案原告和第三人结婚后,未对财产进行过书面约定,故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方雅和丈夫作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鲁宏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付杨珊21万元,以维持两人的不正当关系,侵犯了方雅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鲁宏与方雅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财产共同共有,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鲁宏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杨珊接受鲁宏给付时,没有核实款项来源、性质的法定义务,直接侵犯原告财产的侵权人系鲁宏而非杨珊,对方雅的损失,杨珊并无法律上的过错,所以方雅要求杨珊返还该部分金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方雅同时主张杨珊赔礼道歉,但赔礼道歉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基于权利人具有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而本案被告并无侵权行为,因此,原告该项请求,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照《民法通则》第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于12月13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雅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43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这意味着原配向二奶追讨钱款一事失败!
在这场诉讼中,尽管杨珊没有败诉,但步出法庭的那一刻,她还是百感交集,泪水忍不住地往外涌,她心里清楚,自己为这场本不该有的感情付出了人生的昂贵代价。
(责编时光)
惊悉丈夫被婚外情套牢,善良妻子欲断肠
现年35岁的方雅是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名下岗工人,15年前的金秋十月,她与大她两岁的鲁宏结婚,婚后夫妻恩爱有加。1995年,他们可爱的“小天使”来到人间,三口之家从此有了更多的欢乐和笑声。
鲁宏有着硕士学位,几经努力,他凭着自己的专业优势进入了世界某知名跨国公司中国公司工作,现为该公司的部门经理,身份和地位显赫。家和事业一时不能两全,夫妻俩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济南,过着分居生活。
鲁宏是公司的顶梁柱之一,平时工作繁忙,尽管没多少精力顾家,但他一直惦记着妻女,希望一家人尽快在北京团圆。2004年8月,鲁宏用积攒的钱在北京买了新房,眼看一家人就要熬到头了,方雅的欣喜溢于言表。
2004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方雅正带着女儿休息,睡梦中,她突然被一阵紧似一阵的电话铃声惊醒,她拿起耳机一听,是丈夫打来的。“这么晚还打电话回来,有什么事吗?”“方雅,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一个女孩子现在正用自杀的方式逼我,我想请你谅解、也只有你才能帮我……”鲁宏拉着哭腔在向妻子认错,希望她出面帮自己解围,而方雅哪里承受得了这突如其来的感情打击,她几次扔下话筒,伤心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淌。
总听说男人花心,没想到这事也会发生在自己的丈夫身上。方雅的心在滴血,她无法原谅丈夫的所作所为,但为了这个家,也为了女儿的未来,她最终忍痛答应了丈夫的请求,但表示事情无论如何平息,她都要秋后算账。
安排好女儿后,方雅带着复杂的心情火速赶往北京,丈夫见了她显得一脸的无奈和沮丧,连连认错求饶,也就在这天,方雅在北京自己的新家中,与一个名叫杨珊的女孩展开了正面交锋......
鲁宏因为一条发错的短信与还是大学生的杨珊相识,很快两个人成为情人。学校发现了杨珊与鲁宏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不仅处分了她,而且还把情况通报给了她的父母。父母一听女儿爱上了一个大她16岁的已婚男人,恼羞成怒,在狠狠教训她一顿之后,给了她两条选择:要么和那个男人结婚,要么再也不要进这个家。
面对空前的压力,杨珊在两周内瘦了一圈。一些同学还嘲笑她甘为大款的“二奶”,可耻!她感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几次想一死了之。
身陷困境时刻,是鲁宏给了她爱的温暖,答应会对她负责到底,这给了杨珊活下去的信心。在鲁宏的要求下,大三的下学期,杨珊办了休学手续,来到了鲁宏的身边,做起了“全职二奶”。
一个漂亮多情的姑娘成了自己的“笼中鸟”,鲁宏乐不可支。为了让杨珊开心,鲁宏利用各种机会带她外出游山玩水,足迹踏遍大江南北。在杨珊看来,鲁宏是真心爱她的,他也是自己将来的依靠。
许诺难兑现,花心男人玩火终烧身
2004年的春节临近,鲁宏要回济南陪家人过年,失落的杨珊只好回到南京。由于她未能实现父母提出的要求和鲁宏结婚,最终被爸妈赶出家门,这个春节杨珊是在同学家度过的。
杨珊成了许多知情者茶余饭后的谈资,高度精神重压之下,她患上了忧郁症。2004年3月的一天,杨珊再次问鲁宏离婚的事,鲁宏给了她这样的回答:“先去看心理医生,抓紧回北京落实出国留学事宜,等你留学归来,我的女儿也大了,这样我就可以和妻子离婚然后和你结婚......”杨珊接受了建议,鲁宏承诺给她16万元作为留学前期费用。
5月22日,做好出国留学准备的杨珊又从南京飞到了北京。28日晚她在鲁宏的陪同下,来到一家留学中介公司咨询签证留学事宜。鲁宏先存了9.1万元到杨珊的账户,并表示余款很快会到账。
6月中旬的一天夜晚,鲁宏痛苦地对杨珊说:“我这段时间心里很乱,我恐怕忍受不了和你分离的漫长日子,你还是不要出国吧......”怎么谈好的事说变就变呢?杨珊十分矛盾,一番思想斗争后,心软的她还是放弃了出国打算。
鲁宏告诉杨珊,已在北京买了新房,这房子就是他们未来的安乐窝,希望杨珊永远不要离开他。那天,当杨珊走进装潢得满目生辉的新房时,几乎高兴得要跳起来。不久两人便俨然夫妻一般住进了新居。
由于出国不成,杨珊于2004年9月重新返校就读,其实杨珊并没有多少心思读书,频繁地在南京和北京之间飞来飞去,她抛不开鲁宏,鲁宏自然也离不开她。
2004年的10月底的一天,鲁宏要杨珊先回南京,称有同事过来看新房不方便,杨珊同意了。返回北京不久,杨珊终于明白,鲁宏让自己回南京根本不是请同事过来看房,而是邀他的妻子来新居享受甜蜜。杨珊感觉从头到尾受了欺骗和玩弄,她要鲁宏把事情说个明白!
“你不是说房子是买给我的吗?你带她到新房子里来干什么?”杨珊在鲁宏的办公室怒吼着,为避免把事情闹大,鲁宏答应和妻子尽快离婚,杨珊这才暂时妥协回了南京。
11月10日,放心不下的杨珊再次来到北京,掏出新房钥匙正准备开门时,她发现门锁已被换,气极的她用脚猛力踹门,小区保安随后来到现场阻止杨珊,并称要报警,杨珊这才罢休。
当晚,杨珊请锁匠打开了鲁宏新房的门,发现抽屉里自己的钱不见了,衣服和生活用品也都没有了。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当时鲁宏非常激动,他怒气冲天地告诉杨珊:“房子不是你的,钱本来就是我的,我有权拿走,衣服已被我扔掉了,看你又能怎么样?!”
杨珊终于明白了一切,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发疯似地边哭边砸东西。10时许,杨珊在给鲁宏打完电话后割腕自杀,倒在了鲜血淋漓的地板上,匆匆赶回的鲁宏将其送到朝阳区石佛营医院救治,由于自己不便久留,鲁宏还为杨珊雇了护理工。
玩婚外情终于引火烧身,鲁宏知道事情闹大了,急得坐立不安。
鲁宏极力想捂住与杨珊的婚外情事实,担心一旦曝光将使自己身败名裂。经过痛苦思考,11月11日凌晨1时许,鲁宏终于向妻子如实“招供”,以求得她的谅解,他想只要夫妻先一致对付杨珊,事态才不致于向更坏的方向发展。
出院后的杨珊自然不会就此罢休,她坚持要鲁宏兑现与自己结婚的承诺,鲁宏自然做不到。此时方雅已经赶到北京,两个女人也开始了面对面的交锋,双方甚至动起了手。
11月22日,杨珊的姨父和堂哥来到了鲁宏的办公室谈判,他们称鲁宏答应给杨珊50万元青春损失费,目前尚欠11.2万元未付清,只要付清这笔钱,两人的纠纷也就了断。有了思想准备的鲁宏,悄悄将这次谈判的内容全部录了音。
杨珊及家人离京后,鲁宏夫妇认为不能坐等他们继续来纠缠,必须变被动为主动,于是他们一边咨询律师一边收集证据,决定通过将杨珊告上法庭的手段来了断这起扯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
发妻告女生,追索丈夫送出去的巨额“二奶费”
2004年12月20日上午,方雅带着收集来的证据由北京飞来南京,将杨珊告上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称鲁宏送给她的38.8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被告杨珊全额返还。
2005年1月24日上午,法院首次开庭对当事三方提交的证据展开质证。方雅与鲁宏始终保持着相同的观点,法庭上与杨珊形成了二对一的阵势。原、被告对对方的证据并不完全认可,不过有一点是一致的,即鲁宏与杨珊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婚外情关系,其间双方还同居生活。之后法院又两次开庭对案件展开审理,但由于原、被告分歧太大导致案件无法调解。
原告坚持要杨珊返还财产,认为鲁宏无权擅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送给被告,其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被告杨珊则认为,原、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侵权关系。鲁宏是自愿的,自己收受钱财不违法也不存在过错,原告要告也只有告自己的花心丈夫。
此案到底该如何裁决?目前在全国还没有可供示范的判例。鼓楼法院对此案的审理和判决是格外慎重的,他们多次邀请权威民法学专家讨论案情,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合议庭也多次研究讨论案件,最终形成了一致观点。
法院认为:本案第三人鲁宏在和原告方雅的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杨珊发生婚外性行为,并在一段时间内与之同居生活,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杨珊明知鲁宏已婚却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客观上影响了原告的家庭与婚姻,鲁宏和杨珊的行为均与道德文明相背离,应当受到谴责。但道德和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依据等方面均不相同,对于原、被告及第三人侵权之间的法律纠纷,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而不是依据道德来进行评判。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既规定了法定共同财产制,也规定了约定共同财产制。本案原告和第三人结婚后,未对财产进行过书面约定,故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方雅和丈夫作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鲁宏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付杨珊21万元,以维持两人的不正当关系,侵犯了方雅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鲁宏与方雅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财产共同共有,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鲁宏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杨珊接受鲁宏给付时,没有核实款项来源、性质的法定义务,直接侵犯原告财产的侵权人系鲁宏而非杨珊,对方雅的损失,杨珊并无法律上的过错,所以方雅要求杨珊返还该部分金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方雅同时主张杨珊赔礼道歉,但赔礼道歉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基于权利人具有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而本案被告并无侵权行为,因此,原告该项请求,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照《民法通则》第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于12月13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雅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43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这意味着原配向二奶追讨钱款一事失败!
在这场诉讼中,尽管杨珊没有败诉,但步出法庭的那一刻,她还是百感交集,泪水忍不住地往外涌,她心里清楚,自己为这场本不该有的感情付出了人生的昂贵代价。
(责编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