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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广告公司: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工商管理局研究,对以政府行为投资兴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广告拆除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未经有审批权限的市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而擅自设置的所有广告,均属违章设置广告,其广告设置单位必须尽快无条件自行拆除。二、经有审批权限的市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