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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府厅字[2018]26号2018年3月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