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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恩格斯赋予了所有制概念“一体两翼”的动态内容,其中“所有”关系是主体,意味着个人能够把所有物看作是自己的这样一种关系,“总体”和“实践”则是其成立的条件和功能。这些内容是任何社会的所有制形式都不能消除的。同样,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私有制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所要消除是只是狭义的而不是广义的私有制。综合这两方面的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私有制的态度只能是“扬弃”而不是“消灭”,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在所有制方面所采取的也是“扬弃”而不是“消灭”私有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