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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000元,3个月后返还1200元——面对这样的好事,你动不动心?
利用“联合养殖蚯蚓”、“合作开发销售生物医药”为由头,许以高额利润回报,李金元在高淳县先后创办南京金淳蚯蚓粉公司、南京金泽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在北京、山东、河北、山西等地大肆非法圈钱1700多万元,一手策划了轰动全国的“蚯蚓神话”,先后有300多人落入“陷阱”……
精心设局
2002年8月13日,时年30多岁的李金元在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创办了南京金淳蚯蚓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淳公司)。成为公司老总后,李金元一心想着如何巧妙利用公司名头,去快速地赚取钱财。
经过一番冥思苦想,李金元设计了一个极为诱人的诈骗陷阱。首先,他将金淳公司进行了精心包装,“金淳公司系蚯蚓养殖开发、生产加工、成品销售为一体的生物高科技产业化龙头企业”,然后利用这一大名头,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杜撰了一个所谓的“合作养殖蚯蚓”项目——由金淳公司提供养殖蚯蚓的土地及种苗,投资人每投入资金1000元可得到0.1亩养殖面积。
同时,他以金淳公司名义制定联合养殖开发合同,在合同上承诺投资期限为3个月,有20%的利润分配,合作期满两日内,退回投资人投入的全部资金,以此来欺骗被害人投入巨资与金淳公司搞所谓的“合作养殖蚯蚓”。
诈骗项目形成后,为了能扩大“合作养殖蚯蚓”这个项目的社会影响力,以从中攫取巨额钱财,李金元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为此,他从社会上招募了一些擅长“资本运作”的人士,建立融资渠道。
2003年5月,金淳公司聘任戴某为公司市场部经理,负责投资市场的开拓和管理,筹集资金。2003年6月开始,戴某通过代理人张某、宋某、黄某、韩某等人,在北京市、山东省济南市等地以金淳公司名义,大肆推广“合作养殖蚯蚓”这一骗局。巨额钱财到手后,李金元并没有将这些资金用于蚯蚓粉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活动,而是用于归还前期的高额利息以及大肆挥霍,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6167804元。
骗中骗
由于前期吸纳的资金量过大,李金元渐渐发现,这样下去,前面的“利息窟窿”越来越大,资金链肯定要断裂。为了摆脱不利局面,李金元按照金淳公司的诈骗模式,重新设立了一家新公司进行集资诈骗,继续“玩”下去。
2004年6月14日,李金元用以金淳公司名义非法集资所得的48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成立了南京金泽亚生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亚公司)。李金元以金泽亚公司名义制定了生物医药联合开发合同,谎称“金泽亚公司系生态养殖、生物医药开发、生产加工、成品销售为一体的生物高科技产业化龙头企业。”
他再次抛出“诱饵”——由金泽亚公司提供及负责生物医药开发、生产、销售的场所及市场,投资人投入联合开发资金,享受保底分红,并在合同上承诺投资期限为6个月,有24%的利润分配,合作期满两日内退回投资人投入的全部资金。
这次,他通过代理人张某、宋某、黄某等人,于2004年8月至2006年6月间,以金泽亚公司名义在北京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大同市等地,骗取姜女士、赵女士等232人1100多万元。
同样,李金元收到这些巨额投资款后,并未用于公司正常经营,而是用于归还高额利息和挥霍等,致投资人直接经济损失9666322元。
落网
这一诈骗项目“玩”了不到两年,资金链又断裂了,李金元被迫“消失”,部分受骗者纷纷起诉追讨资金,但李均不出面应诉。南京高淳县警方介入调查,这一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才浮出水面。至李金元落网时,其募集的巨额资金被其挥霍一空。
近日,南京市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决定对李金元执行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得力助手、擅长资本运作的公司市场部经理戴某一审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罚金10万元。
曝光台
废玻璃生产“晶软丝”是骗子
家住湖南省长沙市的黄先生和王女士夫妻俩退休有些年了,一次偶然翻看报刊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则特别的广告。广告中介绍,创业者只需加盟公司,用废玻璃就可以致富。广告称,公司用废玻璃生产的“晶软丝”,是很有价值的高科技材料,洗衣机、电脑的外壳都需要。黄先生夫妇很想知道废玻璃是如何神奇地变成值钱的“晶软丝”,于是要求到产品制作区去了解“晶软丝”的制作过程。交过5800元加盟费后,发现根本无法生产出“晶软丝”,连厂家的人也联系不上,这才发现上当受骗。
不要盲目购买“葡萄树”
春耕备耕之际,正是苗木等各类农资热销的时候。受利益驱使,一些根本无法适应南方气候、土壤条件的“葡萄树”,却打着“挂果早、产量高”的幌子,在广西、云南、四川、河北、安徽等多个省市的多个乡镇大肆行骗。这种“葡萄树”的果苗,无需搭棚、搭架支撑,就可像桃树、梨树等果树一样自然生长,而且每株产量最少在200公斤以上。专家提醒广大农户在试种时,切勿盲目购买一些所谓的新奇品种,以免上当受骗。
警惕“养蜘蛛取毒”诈骗陷阱
记者从玉溪市公安局采访了解到,近日,新平县的邓某和何某成为了“养蜘蛛取毒”的受骗者,他们被一家名为“广州市某生物工程公司”的机构蒙骗,被骗金额均超过万元。民警调查发现,这家生物工程公司曾在媒体上做过广告,宣传其“养蜘蛛取毒”致富计划,并一再承诺为投资者提供种蜘蛛、技术支持及蜘蛛毒液回收等服务。据专业人士介绍,普通群众养这种蜘蛛有很大难度,因它的养殖时间长,成蜘蛛需15至18个月,饲养过程复杂,幼蜘蛛容易死亡,而且从蜘蛛体内取出的毒必须立即冷藏,否则容易变坏,并非像公司宣传的那么简单,还不能作为一种成熟的致富手段进行推广。
利用“联合养殖蚯蚓”、“合作开发销售生物医药”为由头,许以高额利润回报,李金元在高淳县先后创办南京金淳蚯蚓粉公司、南京金泽亚生物医药科技公司,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在北京、山东、河北、山西等地大肆非法圈钱1700多万元,一手策划了轰动全国的“蚯蚓神话”,先后有300多人落入“陷阱”……
精心设局
2002年8月13日,时年30多岁的李金元在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创办了南京金淳蚯蚓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淳公司)。成为公司老总后,李金元一心想着如何巧妙利用公司名头,去快速地赚取钱财。
经过一番冥思苦想,李金元设计了一个极为诱人的诈骗陷阱。首先,他将金淳公司进行了精心包装,“金淳公司系蚯蚓养殖开发、生产加工、成品销售为一体的生物高科技产业化龙头企业”,然后利用这一大名头,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杜撰了一个所谓的“合作养殖蚯蚓”项目——由金淳公司提供养殖蚯蚓的土地及种苗,投资人每投入资金1000元可得到0.1亩养殖面积。
同时,他以金淳公司名义制定联合养殖开发合同,在合同上承诺投资期限为3个月,有20%的利润分配,合作期满两日内,退回投资人投入的全部资金,以此来欺骗被害人投入巨资与金淳公司搞所谓的“合作养殖蚯蚓”。
诈骗项目形成后,为了能扩大“合作养殖蚯蚓”这个项目的社会影响力,以从中攫取巨额钱财,李金元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为此,他从社会上招募了一些擅长“资本运作”的人士,建立融资渠道。
2003年5月,金淳公司聘任戴某为公司市场部经理,负责投资市场的开拓和管理,筹集资金。2003年6月开始,戴某通过代理人张某、宋某、黄某、韩某等人,在北京市、山东省济南市等地以金淳公司名义,大肆推广“合作养殖蚯蚓”这一骗局。巨额钱财到手后,李金元并没有将这些资金用于蚯蚓粉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活动,而是用于归还前期的高额利息以及大肆挥霍,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6167804元。
骗中骗
由于前期吸纳的资金量过大,李金元渐渐发现,这样下去,前面的“利息窟窿”越来越大,资金链肯定要断裂。为了摆脱不利局面,李金元按照金淳公司的诈骗模式,重新设立了一家新公司进行集资诈骗,继续“玩”下去。
2004年6月14日,李金元用以金淳公司名义非法集资所得的48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成立了南京金泽亚生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亚公司)。李金元以金泽亚公司名义制定了生物医药联合开发合同,谎称“金泽亚公司系生态养殖、生物医药开发、生产加工、成品销售为一体的生物高科技产业化龙头企业。”
他再次抛出“诱饵”——由金泽亚公司提供及负责生物医药开发、生产、销售的场所及市场,投资人投入联合开发资金,享受保底分红,并在合同上承诺投资期限为6个月,有24%的利润分配,合作期满两日内退回投资人投入的全部资金。
这次,他通过代理人张某、宋某、黄某等人,于2004年8月至2006年6月间,以金泽亚公司名义在北京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大同市等地,骗取姜女士、赵女士等232人1100多万元。
同样,李金元收到这些巨额投资款后,并未用于公司正常经营,而是用于归还高额利息和挥霍等,致投资人直接经济损失9666322元。
落网
这一诈骗项目“玩”了不到两年,资金链又断裂了,李金元被迫“消失”,部分受骗者纷纷起诉追讨资金,但李均不出面应诉。南京高淳县警方介入调查,这一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才浮出水面。至李金元落网时,其募集的巨额资金被其挥霍一空。
近日,南京市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决定对李金元执行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得力助手、擅长资本运作的公司市场部经理戴某一审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罚金10万元。
曝光台
废玻璃生产“晶软丝”是骗子
家住湖南省长沙市的黄先生和王女士夫妻俩退休有些年了,一次偶然翻看报刊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则特别的广告。广告中介绍,创业者只需加盟公司,用废玻璃就可以致富。广告称,公司用废玻璃生产的“晶软丝”,是很有价值的高科技材料,洗衣机、电脑的外壳都需要。黄先生夫妇很想知道废玻璃是如何神奇地变成值钱的“晶软丝”,于是要求到产品制作区去了解“晶软丝”的制作过程。交过5800元加盟费后,发现根本无法生产出“晶软丝”,连厂家的人也联系不上,这才发现上当受骗。
不要盲目购买“葡萄树”
春耕备耕之际,正是苗木等各类农资热销的时候。受利益驱使,一些根本无法适应南方气候、土壤条件的“葡萄树”,却打着“挂果早、产量高”的幌子,在广西、云南、四川、河北、安徽等多个省市的多个乡镇大肆行骗。这种“葡萄树”的果苗,无需搭棚、搭架支撑,就可像桃树、梨树等果树一样自然生长,而且每株产量最少在200公斤以上。专家提醒广大农户在试种时,切勿盲目购买一些所谓的新奇品种,以免上当受骗。
警惕“养蜘蛛取毒”诈骗陷阱
记者从玉溪市公安局采访了解到,近日,新平县的邓某和何某成为了“养蜘蛛取毒”的受骗者,他们被一家名为“广州市某生物工程公司”的机构蒙骗,被骗金额均超过万元。民警调查发现,这家生物工程公司曾在媒体上做过广告,宣传其“养蜘蛛取毒”致富计划,并一再承诺为投资者提供种蜘蛛、技术支持及蜘蛛毒液回收等服务。据专业人士介绍,普通群众养这种蜘蛛有很大难度,因它的养殖时间长,成蜘蛛需15至18个月,饲养过程复杂,幼蜘蛛容易死亡,而且从蜘蛛体内取出的毒必须立即冷藏,否则容易变坏,并非像公司宣传的那么简单,还不能作为一种成熟的致富手段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