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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独资企业改革的方向。但是,国有独资企业只存在唯一的国有股股东,由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行使股东权力,而国资委又是国务院的特设机构,其身份相对特殊。在考虑这些特殊性的前提下,如何深化国有独资企业的改革、建立董事会制度将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文章分析了国有独资企业治理结构现状,提出了关于董事会设计框架的基本构想,并且强调形成董事会的权利制衡机制,从而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