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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安县出台了《文安县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由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征用土地。县城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文安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城镇用地规模和城镇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