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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商品或服务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导致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及侵扰等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在不断引发人们的质疑和忧虑。与电子商务蓬勃的发展态势不同,我国有关电子商务领域对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失之后的补偿方式和救济途径还不够完善和细化。受制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现有规范体系并不能很好地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维权纠纷,完善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