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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淮安市农机部门认真贯彻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综合利用,增加投入”的指导方针,依靠全市7000多台秸秆切碎收割机具、1.35万台大中型旋耕机具,发挥秸秆机械化还田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从2009年开始连续3年全市夏秋两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保持在30万hm2以上,还田率稳定在55%以上(见表1)。不但超额完成了《决定》要求的到2012年秸秆还田面积达35%的目标,而且推动淮安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