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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这四个统一,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管理基础和技术基础。考虑到目前社会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已有一定的认知度,我国企业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方面客观存在的差异性等因素,本文提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思路,希望进一步拓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内涵,使这项工作更好地起到服务经济建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