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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可转债发行时有原股东配售安排。以中行转债为例,配售条款形式为:“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3.75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针对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笔者总结出正股衍生策略及抢权配售策略供投资者参考:
对于正股衍生策略,因为原股东可以享受优先配售权,该权利具有一定价值,因此可以在正股价格尚未反映此配售权价值时买入正股,待权益登记日正股价格上涨后卖出获利;对于抢权配售策略,买入正股并持有至权益登记日后卖出,利用获得的配售权全额配售转债,并在上市后择机卖出转债获利。
此策略的运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可转债发行条款中赋予了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权利;二是每股优先配售金额与正股股价的比值较大,笔者建议该比例在15%以上;三是市场看好该转债的上市表现,该条件无法实质量化,所以应视个券基本面和市场氛围而定。
以齐峰转债为例,2014年9月9日晚间,齐峰新材发布《关于申请发行可转债事宜获审核通过》公告,之后齐峰新材正股价格变化如下: 9月10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20元/股;9月10日晚间齐峰新材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公告中明确了配售条款,每股配售金额1.8076元,9月11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77元/股,配售金额与正股比值为16.80%;9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当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97元/股;9月15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89元/股。
如果在9月10日(可转债发行预案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告日后)买入正股,在9月12日卖出(股权登记日),则可以获得绝对收益率7.55%,折合年化收益率为1377.44%。
而对于抢权配售策略的操作,假设某投资者有资金116.80万元,在2014年9月12日买入100万元正股,并在9月15日卖出,另外以16.80万元参与齐峰转债原股东配售,并于齐峰转债上市首日卖出(2014年10月10日,齐峰转债上市首日均价为119元左右),则该投资者总共获利2.46万元,折合年化收益率为27.49%。此策略的收益为“正股收益加转债上市收益之和”。需要注意抢权获得的正股收益可能是正也可能是负,并且在大部分情况下,正股股价的波动会更大。
针对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笔者总结出正股衍生策略及抢权配售策略供投资者参考:
对于正股衍生策略,因为原股东可以享受优先配售权,该权利具有一定价值,因此可以在正股价格尚未反映此配售权价值时买入正股,待权益登记日正股价格上涨后卖出获利;对于抢权配售策略,买入正股并持有至权益登记日后卖出,利用获得的配售权全额配售转债,并在上市后择机卖出转债获利。
此策略的运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可转债发行条款中赋予了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权利;二是每股优先配售金额与正股股价的比值较大,笔者建议该比例在15%以上;三是市场看好该转债的上市表现,该条件无法实质量化,所以应视个券基本面和市场氛围而定。
以齐峰转债为例,2014年9月9日晚间,齐峰新材发布《关于申请发行可转债事宜获审核通过》公告,之后齐峰新材正股价格变化如下: 9月10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20元/股;9月10日晚间齐峰新材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公告中明确了配售条款,每股配售金额1.8076元,9月11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77元/股,配售金额与正股比值为16.80%;9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当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97元/股;9月15日齐峰新材正股交易均价为10.89元/股。
如果在9月10日(可转债发行预案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告日后)买入正股,在9月12日卖出(股权登记日),则可以获得绝对收益率7.55%,折合年化收益率为1377.44%。
而对于抢权配售策略的操作,假设某投资者有资金116.80万元,在2014年9月12日买入100万元正股,并在9月15日卖出,另外以16.80万元参与齐峰转债原股东配售,并于齐峰转债上市首日卖出(2014年10月10日,齐峰转债上市首日均价为119元左右),则该投资者总共获利2.46万元,折合年化收益率为27.49%。此策略的收益为“正股收益加转债上市收益之和”。需要注意抢权获得的正股收益可能是正也可能是负,并且在大部分情况下,正股股价的波动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