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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应运而生。与一般工程招标相比,政府采购活动不仅具有法定强制性、投标竞争性、活动程序性、行为时效性,更具有性质公共性、目标多样性、活动灵活性、交易政策性等特点。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调节市场的重要方法手段,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时期,要通过深化财税制度、预算管理及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力争做到政府采购的效益最大化。目前,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高标准的市场体系给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积极应对转变思想观念,加快探索才能确保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发展始终处于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