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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的颁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证。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为此,根据我市实际,必须突出以下四个重点,抓好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