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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对会计年度和会计年度决算时间作了明确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2月31日为年度决算日,如遇节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但少数基层金融机构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和人总行关于会计核算年度的规定,将会计年终决算日提前。如某地一农村信用社2002年将年终决算日提前到12月25日,这种现象在以前年度和其它地方也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