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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本无价,知识由无价变为有价。赖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知识‘的产权化界定.人为地构造知识资源的稀缺性,并赋予人们对知识资源的排他性权利。知识本无形,在这个无形世界中划定排他性边界,并使人们不得越界。其难度甚于在土地周边立围墙、将动产藏于屋内.这构成了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的巨大成本。但是,知识资源产权化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资源使用的效率而不是相反,因此,对知识的排他性权利创设的成本,是为了在知识产权使用环节上取得更大的收益。这样才符合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