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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稿采用概述加列举的方式界定了"商业标识",实现了"商业标识"概念的法定化,厘清了商标与商业标识之间的关系。然而其对"商业标识"功能的理解以及典型类型的列举还有待商榷。《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应进一步优化"商业标识"概念,并在规制市场混淆行为的相关内容中更加合理地运用该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