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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村小学教师.婚后我们夫妇一直没有生育,几年前.我们收养了一名女婴。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我们决定等她长大后再告诉她真相。平时.我们对视如己出,一家三口生活一直十分平静美满,可就在前不久.我们因为宅基地问题和邻居霍某发生了矛盾.他为了报复.不但在村中大肆宣扬我女儿是抱养的.还多次对我们才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讲这种情况。孩子因此变得敏感、多疑、郁郁寡欢.有时还偷偷地哭。对此.我们夫妇十分苦恼。请问.霍某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我们可否到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