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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06年以来,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使得股权激励制度越来越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也越来越多。2016年8月13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旨在解决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同时,股权激励计划也是现代企业中非货币性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现状,再对其实施效应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为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效应
一、引言
20世紀50年代,股权激励机制出现在美国,并在80年代逐渐成长起来,90年代风靡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国家、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企业中取得巨大的成功和广泛应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与股东、高级管理者、员工之间的委托代理矛盾,为企业保持活力与竞争力构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较大幅度地提升了企业绩效和市场竞争力。随着股权激励方案得到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的青睐,其实施效果如何备受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
二、股权激励现状
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数据来看,截止2017年7月,我国上市公司中共有1024家公告过股权激励,占总上市公司3531家的29.00%。从历年披露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数量来看,2006~2016年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44,15,68,19,66,132,141,190,187,225和263。从2010年开始,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机制作为吸引和保留人才的重要方式。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前,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家数有130家,同比2016年上半年的59家,增幅高达120%。可以预期,2017年股权激励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未来几年内A股市场股权激励将持续升温。在2017年上半年公告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属于2014年后启动IPO的占比65%,说明新IPO公司更加活跃,对股权激励的接受度更高。
从股权激励所属板块来看,1024家公告过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中小板和创业板占比最高,分别为36%和31%。另外,从截至2017年7月统计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在激励模式的选择上非常集中,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模式数量占了总数量的99.4%左右。其中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最多,市场还是比较青睐激励性和约束性“双强”的限制性股票工具。在激励股票来源的数量上,上市公司基本上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方式为股份发行,股份回购和其他方式。
从股权激励授予总量来看,授予总量小于5%的占比为86.34%,授予总量大于5%的占比为13.66%。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数量不超过股本总额的5%。从行业来看,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主要以计算机、信息软件行业和制造业为主。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行业的上市公司较多,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行业对人才的依赖性非常高,为招揽和留住人才纷纷使出“股权激励”的杀手锏,希望以股权、期权等“金手铐”留住人才。
三、股权激励效果
股权激励机制要发挥预期的作用,需得到各方的认可,才能发挥对管理层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企业本身也能受益于股权激励实施。
激励效果。股权激励能够起到长期激励的效果,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上市公司通过将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能够对管理层起到激励的作用,吸引和留住人才。
约束效果。通过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方式,能够减少代理问题,缓解内部控制人控制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管理层寻求自身的短期利益的行为,最终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增加企业的价值。
企业受益效益。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一方面可以作为融资增股方式。另一方面可以确保股权不会外流,因而受到大部分股东的青睐。从企业角度来看,无论股权激励起到激励作用还是约束作用,企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或企业市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最终受益者为企业。
四、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股权激励实施力度小,效果不明显。目前,由于我国股权激励在实施过程存在许多约束,实际的激励作用较小;并且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对管理层激励效果不明显。
股权激励措施实施过于单一化。目前,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主要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方式。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通过这种单一的股权激励方式,往往容易忽略公司自身的产业、经营和规模等特点,而盲目效仿其他公司的激励模式,这样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股权激励绩效评价指标选择不合适。大多数上市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指标的变动来决定是否实施股权奖励。一般来说,公司的财务指标很相似,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没有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来选择指标。在上市公司的考核过程中,当采用与本公司实际特点不相符的绩效指标时,往往很难实现股权激励的应有的价值。
后期反馈和调整机制有待提高。目前,就很多上市公司而言,在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后,没有就在实施过程中可预见性的状况制定一套完整的后期应急和调整计划。若在某一环节出现状况,则大多上市公司往往中断或者停止计划,而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从激励对象角度来看,有时被激励对象为达到行权条件或解锁条件而采取一些不合法行为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但是在股权激励方案中并没有提及相应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提升股权激励效应的建议
股权激励机制作为一项长期激励机制,已经得到理论与实践的证明。我国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在推行股权激励机制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股权激励机制是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外部环境的完善。公司只有在一个成熟稳定的资本市场中,才能够真实反映出公司的市场价值和经营业绩。目前,我国的资本体系还不够完善,国家应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提高相关法规的执法力度,扩大资本市场容量,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同时,国家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从而更好地控制和引导股权激励实施,使其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经理人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国经理人才市场的建立和运作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性。同时,经营者作为企业高级管理者,对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经理人制度的有效性,企业必须处理好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一方面,企业应通过加强外部机制来约束经理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企业需通过内部培训等方式来提高经理人的职业素养。在股权激励实施中,企业应通过适当调整内部高层管理者的持股比例,使得股东与经营者利益趋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问题,共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企业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来防止经营者对股东利益的损害。一方面,企业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应保持监事会的独立性,加强其监督职能。通过完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双重监督机制,不仅能够很好地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且也能权衡公司利益,从而有利于股权激励的实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效应
一、引言
20世紀50年代,股权激励机制出现在美国,并在80年代逐渐成长起来,90年代风靡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国家、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企业中取得巨大的成功和广泛应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与股东、高级管理者、员工之间的委托代理矛盾,为企业保持活力与竞争力构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较大幅度地提升了企业绩效和市场竞争力。随着股权激励方案得到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的青睐,其实施效果如何备受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
二、股权激励现状
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数据来看,截止2017年7月,我国上市公司中共有1024家公告过股权激励,占总上市公司3531家的29.00%。从历年披露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数量来看,2006~2016年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44,15,68,19,66,132,141,190,187,225和263。从2010年开始,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机制作为吸引和保留人才的重要方式。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前,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家数有130家,同比2016年上半年的59家,增幅高达120%。可以预期,2017年股权激励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未来几年内A股市场股权激励将持续升温。在2017年上半年公告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属于2014年后启动IPO的占比65%,说明新IPO公司更加活跃,对股权激励的接受度更高。
从股权激励所属板块来看,1024家公告过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中小板和创业板占比最高,分别为36%和31%。另外,从截至2017年7月统计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在激励模式的选择上非常集中,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模式数量占了总数量的99.4%左右。其中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最多,市场还是比较青睐激励性和约束性“双强”的限制性股票工具。在激励股票来源的数量上,上市公司基本上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方式为股份发行,股份回购和其他方式。
从股权激励授予总量来看,授予总量小于5%的占比为86.34%,授予总量大于5%的占比为13.66%。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数量不超过股本总额的5%。从行业来看,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主要以计算机、信息软件行业和制造业为主。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行业的上市公司较多,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行业对人才的依赖性非常高,为招揽和留住人才纷纷使出“股权激励”的杀手锏,希望以股权、期权等“金手铐”留住人才。
三、股权激励效果
股权激励机制要发挥预期的作用,需得到各方的认可,才能发挥对管理层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企业本身也能受益于股权激励实施。
激励效果。股权激励能够起到长期激励的效果,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上市公司通过将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能够对管理层起到激励的作用,吸引和留住人才。
约束效果。通过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方式,能够减少代理问题,缓解内部控制人控制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管理层寻求自身的短期利益的行为,最终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增加企业的价值。
企业受益效益。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一方面可以作为融资增股方式。另一方面可以确保股权不会外流,因而受到大部分股东的青睐。从企业角度来看,无论股权激励起到激励作用还是约束作用,企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或企业市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最终受益者为企业。
四、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股权激励实施力度小,效果不明显。目前,由于我国股权激励在实施过程存在许多约束,实际的激励作用较小;并且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对管理层激励效果不明显。
股权激励措施实施过于单一化。目前,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主要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方式。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通过这种单一的股权激励方式,往往容易忽略公司自身的产业、经营和规模等特点,而盲目效仿其他公司的激励模式,这样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股权激励绩效评价指标选择不合适。大多数上市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指标的变动来决定是否实施股权奖励。一般来说,公司的财务指标很相似,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没有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来选择指标。在上市公司的考核过程中,当采用与本公司实际特点不相符的绩效指标时,往往很难实现股权激励的应有的价值。
后期反馈和调整机制有待提高。目前,就很多上市公司而言,在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后,没有就在实施过程中可预见性的状况制定一套完整的后期应急和调整计划。若在某一环节出现状况,则大多上市公司往往中断或者停止计划,而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从激励对象角度来看,有时被激励对象为达到行权条件或解锁条件而采取一些不合法行为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但是在股权激励方案中并没有提及相应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提升股权激励效应的建议
股权激励机制作为一项长期激励机制,已经得到理论与实践的证明。我国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在推行股权激励机制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股权激励机制是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外部环境的完善。公司只有在一个成熟稳定的资本市场中,才能够真实反映出公司的市场价值和经营业绩。目前,我国的资本体系还不够完善,国家应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提高相关法规的执法力度,扩大资本市场容量,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同时,国家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从而更好地控制和引导股权激励实施,使其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经理人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国经理人才市场的建立和运作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性。同时,经营者作为企业高级管理者,对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经理人制度的有效性,企业必须处理好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一方面,企业应通过加强外部机制来约束经理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企业需通过内部培训等方式来提高经理人的职业素养。在股权激励实施中,企业应通过适当调整内部高层管理者的持股比例,使得股东与经营者利益趋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问题,共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企业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来防止经营者对股东利益的损害。一方面,企业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应保持监事会的独立性,加强其监督职能。通过完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双重监督机制,不仅能够很好地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且也能权衡公司利益,从而有利于股权激励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