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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辑】据中国甘肃网2013年11月28日报道,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就《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组织或者丢弃动物医疗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