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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到民国时期,曾在汕头流行的“急剧传染病”主要有鼠疫、霍乱以及天花等,对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危害很大。针对传染病流行状况,汕头市政当局、医院采取一些防控和救治措施,慈善机构、商业机构也发挥了一些作用,1949年汕头市还曾被卫生部(民国)指定为种痘示范区和夏令防疫示范区。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医疗条件下,防控和救治措施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