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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约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制统一,我国有必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那么如何监督呢?“黄灯理论”给了我们必要的指引。根据该理论的启示,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主要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是加强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