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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课程性质中提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又说:“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素养,促进学生均衡有个性地发展。”“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功能,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语文审美教育的目标始终贯穿于语文课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