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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详细阐述了大学生就业诚信缺失的表现,深入分析了产生其就业诚信缺失的宏观社会背景和微观原因,并提出了重构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的措施,认为对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并辅之以信用评价体系,铲除就业诚信缺失存在的社会空间,是重构毕业生就业诚信的主要方向和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诚信;原因;对策
本文是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立项课题的成果
项目编号是(JYB2013169)
当前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频频出现的就业诚信问题引发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的信任危机。毕业生诚信缺失不仅损害了大学生自身的形象,而且影响了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扰乱了就业市场的正常运作。本文拟就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表现、原因,以及如何重构大学生的就业诚信进行探讨,以对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率有所裨益。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表现
1.推荐时自荐材料的弄虚作假行为。一些毕业生为了能在众多的应聘者中引起用人单位的关注和重视,就使出浑身解数使自己的材料精彩夺目、完美无缺。大致表现为四种情况:一是编造学生干部履历;二是伪造各类等级证书;三是虚构荣誉;四是拔高自己的专长。
2.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履行承诺行为。毕业生求职时有几家单位都有意接收他,但最先同意接收并要求签就业协议书的单位往往不是学生心目中最理想的单位。由于这样的情况,造成有的学生在签订协议不到一周就要求违约;有些不错的用人单位,开始录用的几个人却相继违约,使单位错过了要人的好时机,而事业单位则可能白白浪费了当年的进人指标。
3.曲解“双向选择”含义的行为。“双向选择”是指在签订就业协议前,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用人单位,一旦签订了协议,即为双方相互选择确定。而有些毕业生往往有意曲解“双向选择”的含义,把违约行为看成是自己不再选择该企业的权利。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原因
1.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宏观社会背景。(1)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是诚信缺失的社会氛围。(2)道德教育的功能弱化是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重要根源。(3)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监管缺位是毕业生诚信缺失的外在条件。(4)不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
2.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微观原因。(1)就业时间紧、就业渠道少。(2)对就业形势缺乏整体宏观的把握。(3)择业期望值过高、法律意识淡薄。
三、重构大学生就业诚信的措施
1.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凸现诚信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诚信光荣,背信可耻”的诚信思想道德教育,形成“明礼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充分發挥学校育人主阵地的作用,要在校园舆论、文化价值取向上真正做到让诚信者获得舆论奖励,失信者受到惩罚。
2.以人为本,构筑大学生诚信的道德体系。诚信观念的形成,关键在培养,核心在建设。第一,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完美人格。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第三,营造良好环境,构筑信用文化。第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档案。
3.加强制度建设,铲除诚信缺失存在的社会空间。应尽快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规范《就业协议书》的签约主体,避免由签约主体的违约行为而导致的诚信缺失,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避免因《就业协议书》的管理疏漏造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重复签约等等。
4.建立校内信用体系,实施违规违法惩戒制度。首先建立高校内部的信用体系是必然的选择。第一,实行信用评价,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可以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方面展开,形成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督促学生讲信用并落实到自己的行为之中。第二,构建毕业生——用人单位信用监督机制。就业过程中的诚信需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创造。就业指导部门向毕业生推荐的用人单位要严格甄别、审核,建立校内诚信纪录良好的用人单位数据库,优先向毕业生推荐,对于诚信记录差的单位,谢绝接待。寻求一个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的管理机制和失信行为的惩处机制。
5.强化维权意识,主动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诚信原则是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合为一体的原则,不诚信的行为除受到道义的谴责外,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毕业生就业的过程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加强对毕业生维权意识教育,把《劳动法》、《合同法》作为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使毕业生能够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个别用人单位无视法律、不讲诚信的行为,高校就业主管部门作为重要的中介,应主持公道,协助毕业生维护其合法权益。
6.畅通就业信息渠道,合理引导毕业生就业。为简化和加快毕业生就业过程的办理程序,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构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并使其成为未来招聘的主要形式。从毕业生角度来看,毕业生能够方便迅速地查询到大量符合自己求职要求的就业信息。此外,网上洽谈能得到用人单位的及时答复,这不但能加强毕业生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同时毕业生也不用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用人单位的运转状况和招聘情况,使简历的投递更具方向性和针对性,避免盲目性,免去了奔波之苦。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通过毕业生就业网可以全面地向应聘毕业生介绍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网上,用人单位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又节约了大量时间和金钱。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角度来看,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的信息数据库,对毕业生供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把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针对社会需求调整引进毕业生的政策。
参考文献
[1]胡解旺.大学生就业报告[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2]陈运普,张雷.大学生诚信问题探析[J].三峡大学学报,2005,(3)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诚信;原因;对策
本文是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立项课题的成果
项目编号是(JYB2013169)
当前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频频出现的就业诚信问题引发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的信任危机。毕业生诚信缺失不仅损害了大学生自身的形象,而且影响了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扰乱了就业市场的正常运作。本文拟就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表现、原因,以及如何重构大学生的就业诚信进行探讨,以对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率有所裨益。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表现
1.推荐时自荐材料的弄虚作假行为。一些毕业生为了能在众多的应聘者中引起用人单位的关注和重视,就使出浑身解数使自己的材料精彩夺目、完美无缺。大致表现为四种情况:一是编造学生干部履历;二是伪造各类等级证书;三是虚构荣誉;四是拔高自己的专长。
2.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履行承诺行为。毕业生求职时有几家单位都有意接收他,但最先同意接收并要求签就业协议书的单位往往不是学生心目中最理想的单位。由于这样的情况,造成有的学生在签订协议不到一周就要求违约;有些不错的用人单位,开始录用的几个人却相继违约,使单位错过了要人的好时机,而事业单位则可能白白浪费了当年的进人指标。
3.曲解“双向选择”含义的行为。“双向选择”是指在签订就业协议前,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用人单位,一旦签订了协议,即为双方相互选择确定。而有些毕业生往往有意曲解“双向选择”的含义,把违约行为看成是自己不再选择该企业的权利。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原因
1.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宏观社会背景。(1)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是诚信缺失的社会氛围。(2)道德教育的功能弱化是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重要根源。(3)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监管缺位是毕业生诚信缺失的外在条件。(4)不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
2.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的微观原因。(1)就业时间紧、就业渠道少。(2)对就业形势缺乏整体宏观的把握。(3)择业期望值过高、法律意识淡薄。
三、重构大学生就业诚信的措施
1.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凸现诚信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诚信光荣,背信可耻”的诚信思想道德教育,形成“明礼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充分發挥学校育人主阵地的作用,要在校园舆论、文化价值取向上真正做到让诚信者获得舆论奖励,失信者受到惩罚。
2.以人为本,构筑大学生诚信的道德体系。诚信观念的形成,关键在培养,核心在建设。第一,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完美人格。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第三,营造良好环境,构筑信用文化。第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档案。
3.加强制度建设,铲除诚信缺失存在的社会空间。应尽快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规范《就业协议书》的签约主体,避免由签约主体的违约行为而导致的诚信缺失,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避免因《就业协议书》的管理疏漏造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重复签约等等。
4.建立校内信用体系,实施违规违法惩戒制度。首先建立高校内部的信用体系是必然的选择。第一,实行信用评价,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可以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方面展开,形成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督促学生讲信用并落实到自己的行为之中。第二,构建毕业生——用人单位信用监督机制。就业过程中的诚信需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创造。就业指导部门向毕业生推荐的用人单位要严格甄别、审核,建立校内诚信纪录良好的用人单位数据库,优先向毕业生推荐,对于诚信记录差的单位,谢绝接待。寻求一个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的管理机制和失信行为的惩处机制。
5.强化维权意识,主动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诚信原则是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合为一体的原则,不诚信的行为除受到道义的谴责外,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毕业生就业的过程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加强对毕业生维权意识教育,把《劳动法》、《合同法》作为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使毕业生能够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个别用人单位无视法律、不讲诚信的行为,高校就业主管部门作为重要的中介,应主持公道,协助毕业生维护其合法权益。
6.畅通就业信息渠道,合理引导毕业生就业。为简化和加快毕业生就业过程的办理程序,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构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并使其成为未来招聘的主要形式。从毕业生角度来看,毕业生能够方便迅速地查询到大量符合自己求职要求的就业信息。此外,网上洽谈能得到用人单位的及时答复,这不但能加强毕业生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同时毕业生也不用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用人单位的运转状况和招聘情况,使简历的投递更具方向性和针对性,避免盲目性,免去了奔波之苦。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通过毕业生就业网可以全面地向应聘毕业生介绍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网上,用人单位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又节约了大量时间和金钱。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角度来看,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的信息数据库,对毕业生供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把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针对社会需求调整引进毕业生的政策。
参考文献
[1]胡解旺.大学生就业报告[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2]陈运普,张雷.大学生诚信问题探析[J].三峡大学学报,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