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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中山眼科中心结合实际修订了《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关于加强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新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医务科在接到会诊邀请后,经过被邀请科室的科主任同意,由医务科通知会诊医生前往会诊。新规定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管理更加严格规范,进一步保障了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