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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古已有之。先秦诸子就不乏对限制权力的思考。孔子提出,以“礼和德”来制约君主的权力;墨家学派认为,要设立谏议之官来限制君权,矫正君主的过失。历代封建政权组织中也一直设有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机构,如汉代的御史大夫、唐代的御史台、宋代谏官和明代的都察院,等等。但是,只有进入新中国,在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下,中国社会才真正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