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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对稀土生产坚持“一手抓开发、一手抓保护,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稀土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编制了总体规划:一是对残次矿山不再审批开采,杜绝池浸、堆浸工艺,让残次矿山“休养生息”;二是全面推行原地浸矿生产工艺;三是对废弃矿山立足“环保、长效”的目标,列入工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立工业园等样板基地,并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限期至2007年底全面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