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天书店,中国内地最大的民营图书中转商,经商网络覆盖了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而这家企业的一个账本,引发了全国范围内一系列高校的商业贿赂案件,至少有百余所高校人员涉案。该案撕开了图书行业“潜规则”,并揭开了高校商业贿赂的部分内幕。
一个账本引发串案
一个回扣现金账本,是人天书店行贿的关键物证,也由此引出一系列高校图书采购贿赂案件。
海淀区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显示,在这本现金账里,人天书店总经理李虹详细记录了2004年以前每一笔回扣款,包括具体金额,领取时间、业务员以及收受单位,总共金额500余万元,其中多数涉及高校。
7月18日,人天书店董事长邹进表示,当时该书店每笔业务都是给了回扣的。
人天书店在全国所有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内,均有办事处,而其中90%的业务与高校有关,主要是向高校图书馆供应图书。
“到底涉及到多少高校,因为实在是太多了,我们都搞不清楚。”邹进表示。
2005年11月,这个账本被房山区检察院扣留以后,该检察院将涉及到的受贿线索转交到了相关单位当地的检察院。接着,一场全国范围的图书回扣检察风暴,迅速展开。
“这个案子至少涉及到北京十几所高校。”海淀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徐姓工作人员说。
南昌检察院公布的资料,原人天书店南昌办事处经理刘林根以购书回扣款等形式。向有关人员行贿200余万元,涉及到南昌市20余所高等院校。
“没想到这个违法”
邹进说,这本现金账一直都有,而回扣是图书行里的“行规”,他们把每一笔回扣都记录在了上面。
“像人天书店这个案子这样能拿到直接物证的,非常少见。”顺义区检察院孙检察员说,他解释,商业贿赂的案子很难查,行贿受贿一般没有第三人在场,又都是现金交易,“没有物证,有一方不承认,你就一点办法没有。”
当事人李虹表示,由于一直没有想到这个账本是犯法的,而且经常有客户来查阅相关账目,所以就一直放在办公室里。
“检察院来调查的时候,我们以为没有什么事,所以很配合地上缴了。我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个违法。”邹进说,回扣是图书行里的“行规”,他们一直把它当作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把每一笔回扣都记录在了上面。
“书生气太浓,不像个商人。”图书出版业不少人都对邹进有这样的评价。
邹进,上世纪50年代生人,吉林大学中文系毕业。曾先后在《中国文学》、《人民文学》等文学刊物做过20多年的编辑。80年代邹进去了深圳,后来转行经商,创建人天书店。
邹进和李虹接受了检察院的调查。
明暗“潜规则”
一般情况下,明扣的金额占到图书码洋(定价)的15%到25%,暗扣的数额能占到码洋的20%以上。
李虹说,因为是客户向他们要回扣,而且要求开全额发票,没想到现在出事了。“现在还是一样,大家都还在按潜规则做,只有我们人天被整顿了。”李虹说。
北京图书市场上,回扣分为“明扣”、“暗扣”两类。顺义区检察院宣教处章洪介绍,在支付“回扣”中,往往先以一定比例的“明扣”返还给购书单位,其余的作为“暗扣”以现金或储值卡等形式支付给购书单位的经手人、负责人、主管领导。
多名业内人士证实,一般明扣的金额占到图书码洋的15%到25%,但是暗扣的数额就很不好说了,有些情况下,暗扣的数额能占到码洋的20%以上。
北京海淀检方公布的海淀某学院图书馆采编室主任黄某一案中,人天书店给予学院的明扣是码洋的15%,给予黄某的是5%-7%左右,黄某共收好处费22250.16元。
“我们以前的折扣一般是在25%,这也是我们能给予客户的最高限。”邹进说,很难说这个回扣在圈里是高是低,因为都是暗箱操作,没办法界定。
高校图书是回扣“重灾区”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小学教材、辅导材料基本被新华书店垄断,因此,高校教材、相关图书以及图书馆用书,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民营书店主攻的项目。
据图书发行圈内人士透露,除了潜规则“规定”的15%-25%的回扣以外,进书渠道的不同,回扣的数额也不同,“如果是学校直接从图书馆进书,那么也是按照5折进的,回扣率甚至达到了50%-55%”。
而书业市场竞争激烈,出现不正当竞争的一个深层原因,是图书内容的雷同化、品种单一。
两难选择
邹进说,因为不给回扣,人天书店已经是亏本经营。
“现在,像人天书店这样的图书批发商,利润应该在8%到15%之间,最高不会超过15%。”一位业内人士说。
“进书平均在6折左右,对客户让出25%的折扣,毛利润在10%左右,光税金一年就是300多万元,所以我们的利润空间已经不是太大。”邹进表示,人天书店的发展不是靠暴利,而是靠规模,年营业额在1.5亿以上才有盈利的空间。
邹进强调:“不给回扣,实在过不下去,我们就退出。”
(据《新京报》)
一个账本引发串案
一个回扣现金账本,是人天书店行贿的关键物证,也由此引出一系列高校图书采购贿赂案件。
海淀区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显示,在这本现金账里,人天书店总经理李虹详细记录了2004年以前每一笔回扣款,包括具体金额,领取时间、业务员以及收受单位,总共金额500余万元,其中多数涉及高校。
7月18日,人天书店董事长邹进表示,当时该书店每笔业务都是给了回扣的。
人天书店在全国所有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内,均有办事处,而其中90%的业务与高校有关,主要是向高校图书馆供应图书。
“到底涉及到多少高校,因为实在是太多了,我们都搞不清楚。”邹进表示。
2005年11月,这个账本被房山区检察院扣留以后,该检察院将涉及到的受贿线索转交到了相关单位当地的检察院。接着,一场全国范围的图书回扣检察风暴,迅速展开。
“这个案子至少涉及到北京十几所高校。”海淀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徐姓工作人员说。
南昌检察院公布的资料,原人天书店南昌办事处经理刘林根以购书回扣款等形式。向有关人员行贿200余万元,涉及到南昌市20余所高等院校。
“没想到这个违法”
邹进说,这本现金账一直都有,而回扣是图书行里的“行规”,他们把每一笔回扣都记录在了上面。
“像人天书店这个案子这样能拿到直接物证的,非常少见。”顺义区检察院孙检察员说,他解释,商业贿赂的案子很难查,行贿受贿一般没有第三人在场,又都是现金交易,“没有物证,有一方不承认,你就一点办法没有。”
当事人李虹表示,由于一直没有想到这个账本是犯法的,而且经常有客户来查阅相关账目,所以就一直放在办公室里。
“检察院来调查的时候,我们以为没有什么事,所以很配合地上缴了。我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个违法。”邹进说,回扣是图书行里的“行规”,他们一直把它当作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把每一笔回扣都记录在了上面。
“书生气太浓,不像个商人。”图书出版业不少人都对邹进有这样的评价。
邹进,上世纪50年代生人,吉林大学中文系毕业。曾先后在《中国文学》、《人民文学》等文学刊物做过20多年的编辑。80年代邹进去了深圳,后来转行经商,创建人天书店。
邹进和李虹接受了检察院的调查。
明暗“潜规则”
一般情况下,明扣的金额占到图书码洋(定价)的15%到25%,暗扣的数额能占到码洋的20%以上。
李虹说,因为是客户向他们要回扣,而且要求开全额发票,没想到现在出事了。“现在还是一样,大家都还在按潜规则做,只有我们人天被整顿了。”李虹说。
北京图书市场上,回扣分为“明扣”、“暗扣”两类。顺义区检察院宣教处章洪介绍,在支付“回扣”中,往往先以一定比例的“明扣”返还给购书单位,其余的作为“暗扣”以现金或储值卡等形式支付给购书单位的经手人、负责人、主管领导。
多名业内人士证实,一般明扣的金额占到图书码洋的15%到25%,但是暗扣的数额就很不好说了,有些情况下,暗扣的数额能占到码洋的20%以上。
北京海淀检方公布的海淀某学院图书馆采编室主任黄某一案中,人天书店给予学院的明扣是码洋的15%,给予黄某的是5%-7%左右,黄某共收好处费22250.16元。
“我们以前的折扣一般是在25%,这也是我们能给予客户的最高限。”邹进说,很难说这个回扣在圈里是高是低,因为都是暗箱操作,没办法界定。
高校图书是回扣“重灾区”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小学教材、辅导材料基本被新华书店垄断,因此,高校教材、相关图书以及图书馆用书,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民营书店主攻的项目。
据图书发行圈内人士透露,除了潜规则“规定”的15%-25%的回扣以外,进书渠道的不同,回扣的数额也不同,“如果是学校直接从图书馆进书,那么也是按照5折进的,回扣率甚至达到了50%-55%”。
而书业市场竞争激烈,出现不正当竞争的一个深层原因,是图书内容的雷同化、品种单一。
两难选择
邹进说,因为不给回扣,人天书店已经是亏本经营。
“现在,像人天书店这样的图书批发商,利润应该在8%到15%之间,最高不会超过15%。”一位业内人士说。
“进书平均在6折左右,对客户让出25%的折扣,毛利润在10%左右,光税金一年就是300多万元,所以我们的利润空间已经不是太大。”邹进表示,人天书店的发展不是靠暴利,而是靠规模,年营业额在1.5亿以上才有盈利的空间。
邹进强调:“不给回扣,实在过不下去,我们就退出。”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