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价值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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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提出和发展由来已久,对消费者这一特殊群体赋予相应的权利,是现代社会崇尚人权至上理论的一种自然体现,也是现代商品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做出的必然选择。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该说是一种法价值的实现,是商品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出现的一种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这种保护如何进行、如何实现,直接关系到法律目标的最终实现。
  [关键词] 经济法 价值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经济法及其价值思辨
  现代经济法的产生是社会经济繁荣的显著标志,同时也开创了法学领域的新时代。经济法作为介于私法和公法之外的第三法域,以社会本位作为立法根基,以社会整体价值观为价值基点,突破了传统公私法理念,真正超越了终极法价值目标,尤其是以全新的视角诠释自由使得经济法成为现代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构法基石。其法价值观有:(1)社会整体利益价值观。社会整体利益是经济法的首要价值目标,这也是由经济法的立法根基所决定的。以社会整体利益价值构建整个经济法体系是法各种价值的综合体现,社会整体利益价值突破了传统法律的基本价值含义,是为经济法所独有的。社会整体利益价值基点在于以经济法所维护与体现的利益群体而定。经济法不再是单纯的维护个体利益之法,而是基于个体利益之上来关注社会整体利益的和谐,却在最终意义上实现个体利益的真正维护。经济法运用自己特有的调整经济的手段,通过规制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关注对弱者的保护、关注对环境的维护、公益诉讼等方面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总体增量。(2)正义价值。经济法所体现的正义价值是基于对弱者的关注,是基于对消费者身份的厘定、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而做出的。正义价值是对法律关系中存在的利益关系正确分配的体现,经济法对社会弱者的关注是基于正义价值的考量,不对弱者给予相应的照顾会导致社会存在更多不稳定的因素;对弱势群体保护的缺失会使社会失去基本的正义观念。(3)安全价值。经济法作为维护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基本法律规范,义不容辞的将安全价值作为自身利益维护的考虑范畴之一。安全价值是要求市场在相互竞争中要给予消费者基本安全保障,尤其是关于食品安全问题更是让人们对安全价值的思考达到了极点。因此,构建经济法律规范要考虑到安全价值的因素,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不应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为代价。经济法中的安全价值要求市场秩序维护的经济法律规范要在制度设计中考虑到保障安全的因素。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必然性
  消费者权益是指在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某种商品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下,消费者在进行具体消费行为和完成具体消费过程时所享受的权利和利益的综合,是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有的利益。由于依法享有、依法保护带来的利益,所以权益必须是正当的合法的,也是必须要受到保护的。市场经济反映了商品的自由交换,市场经济的秩序要靠法制来维持,完全放任和完全自由是不可能的,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开展竞争。在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不会有正当的经济竞争和市场秩序。只有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建立起来。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商品生产目的是为了交换,而不是单纯为了满足生产者自身的需要。生产与消费的分离,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分立,造成了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的不可避免性。首先,由于生产与消费的分离,消费者不再直接参与商品的生产和制造,因此也就不了解商品的品质、性能或者缺陷,导致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一定的盲目性,从而很可能造成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其权益受到损害。另外,生产与消费的分离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独立,并且难免发生冲突和矛盾。对于商品的生产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商品的价值,即商品要卖个好价钱;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他所关心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其愿望是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由于双方关注的问题和重点不同,最终造成了矛盾的加剧与激化,在生产与交换过程中,生产者占据主动一方地位,所以,作为被动一方的消费者,其权益必然要受到损害。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经济法价值观的契合
  现代消费者保护意识,要求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和机构,都要对消费者的利益给予必要的重视,这不仅是一种法律意识,而且是一种消费文化意识。国家的保护、经营者自律、消费者觉醒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三股力量。消费者是一个社会化问题,其利益的实现机制完备与否成为考量各国市场经济发展与进步的显著标准,消费者权益的实现与维护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价值的考虑,是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体现,将经济法之安全价值与自由价值完美统一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机制的制度分析与设定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消费者权益的维护问题。另一方面借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彰显经济法价值这种应然性法理论作用于司法实践的巨大现实意义。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是在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中必先考虑的首要环节,也是法律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逻辑基点。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经营者本身掌握着产品的大量信息,加之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产品存在着极其复杂的生产程序,这种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已导致经营者滥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而影响消费者做出正确的选择。再者,消费者在接受经营者提供商品的过程中处于承担交易风险以及安全风险的弱势地位。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不完全,垄断市场大量存在,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极大的局限。而市场规制法应将利益倾向于对消费者的保护,这样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真正平等,进而达到法之实质正义价值的目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消费者的保护即是经济法的立法宗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要维持良好的竞争秩序,而反垄断法是要保持自由竞争的状态,都是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只有良好的竞争秩序才能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同类经营者在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会促使经营者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提高产品本身的质量与服务中,这样会给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商品的机会,也会使消费者获得益处。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是在根本上关注消费者的利益。所以整个市场规制法就是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经济法的价值也体现在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之中,以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来构建整个经济法体系,尤其在市场规制法中的作用更是符合当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潮流。
  四、经济法价值思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运用
  1.整体利益价值观在消费者保护中体现。经济法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作为立法基础,是对传统法之公平、正义理念的真正超越,第一次在法的实质价值范围内实现对个体利益的真正保护。经济法之社会整体利益观本质,体现在个体利益之中的就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弱者的出现是不能在社会整体中被忽略的重要因素,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因为弱者也是社会的重要一级,所以可以看出我们谈到的社会整体利益并不是集体利益,只有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的经济法,才能在民商法所保护的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范围之外关注因对个体利益最大化追寻过程中被损害的利益主体,经济法建立更多的社会保障机制是在完善市场竞争规则,鼓励良性竞争的同时,保障社会的和谐与正义,而不是营造一个“弱肉强食”的非人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法律层面上对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是超越民商法之调整机制之外而进行的制度设计。原有民商法范围之内,消费者纠纷的发生也只能依据传统合同法来解决,这不利于市场经济的高效有序运行,其保护的也只能是单纯个体利益的实现,解决的问题是“一对一”的,而经济法的出现,以社会整体为价值视角,对弱者给予特殊额外的保护,建立更多的诉权请求机制,运用政府手中的行政权力来规制市场秩序,使单纯依靠市民社会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得以解决。经济法所达到的目的,是在另一层面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现,是在民商法范围内,政府运用手中具有的监管权力维护竞争规则,打击不法经营者,才又一次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其实质是通过市场的监管,规制不法竞争者试图维护社会整体消费者的利益,所以解决的是“一对多”的关系。
  2.安全价值观在消费者保护中体现。安全价值是经济法立法根本,食品安全更是政府市场规制环节中,应着眼于经济安全角度而所极力解决的。当前,我国有关规制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规范仍存在诸多问题。虽然《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已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仍有许多方面无法规制,出现法律的空白。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贯彻安全原则需要政府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政府实施理性的角色行为主要限于:(1)制定经济生活规则,保证经济活动的法律基础;(2)加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培育民间市场主体,建立严格的市场经济竞争秩序,促进自由经营活动的发展,为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3)克服或弥补市场行为的消极影响,满足市场所不能保证的公共产品需求(即市场所求的积极经济自由),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4)准用企业精神改革政府,把竞争引入政府职能,以不断更新政府能力来提高效率。这样,才能厘定(政府应该化解的)宏观经济风险与(市场可以化解的)微观经济风险的界限,使得国民经济安全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自由互相平衡共存,形成有秩序,有活力的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安全价值在市场环境中的体现,一方面在于政府的监管,另一方面还在于市场自身调节能力的恢复,应努力构建在政府监管与有限干预的前提下,发挥自由竞争这一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由于市场自身机制的完善,制售假冒的经营者会本能地被淘汰。有效地建立市场自身的竞争环境才能在真正意义上让制售假冒食品的违规企业无法生存。消费者由于社会环境等复杂因素而处于弱者地位,解决消费者问题除加强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这些外在的条件外,其自身的强大才能更为有效地改变弱势地位,所以消费者应加强自身维权意识的建立,不让违法经营者有机可乘。政府以及各种社会自治组织应广泛建立,传授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使消费者遇到侵权行为时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保护自己,一方面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制售假冒食品的企业无处藏身。消费者自身维权素质的增强提高了自身的“免疫”能力,可以很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3.正义价值观在消费者保护中体现。经济法的正义价值,是通过对社会弱者的关注,对正常市场秩序的维护,在实现的。经济法成为真正超越传统法律制度的第三法域,解决了许多现代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市场经济秩序维护问题的解决都主要源于行政机关基于手中的行政管理权来调整,对传统三大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由于都受到原告资格的非常限制,所以社会制度中民事主体方面只能是处于“一对一”的状态,即违法经营者与受损害消费者之间,或者行政机关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这些都不能解决市场经济中的根本问题。消费者保护问题实则是市场秩序维护问题,经济法的作用在于有效地调控市场秩序,是市场主体在各自应有的角色界定范围内有序运行。虽然赋予了政府(行政机关)许多规制市场经济的权限,赋予消费者各种诉权,但是基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诉权却无法在现有的法律层面上找到救济途径与其相对应。不法经营者运用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同类经营者利益以及消费者利益,使市场经济秩序受到严重破坏,总体上是对消费者整体社会利益的损害,消费者基于当前民诉法的规定只能寻找到“一对一”的诉权,然而,消费者会因诉讼成本等问题的考虑而影响诉权的行使,进而放任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达不到惩治的目的,反而会因消费者诉权的未行使而助长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蔓延。因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不只在于行政机关的作为,而应更多的赋予给司法机关与消费者。消费者作为经济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其诉讼的形式关系到是否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对消费者诉权的维护缺失是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直接因素,所以在我国确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与经济基础。使社会各方对不法经营者都具有诉权,会在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制市场秩序的目的。赋予消费者公益诉讼权利,使规制市场经济秩序的权利有效回归到市民社会中,广大消费者基于各种合理的理性目的,运用公益诉讼制度会在一定层面上实现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士元:经济法视野下的经济安全问题[J].经济法制论坛(香港),2004(3),P40
  [2]谢晓尧:竞争秩序的道德解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P11
  [3]刘水林:经济法基本范畴的整体主义解释[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P149
  [4]蒋安:经济法理论研究新视点[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P16
  [5]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P129
  [6]曹平高贵林侯桂儒:中国经常法基础理论新探索[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P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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