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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主要围绕“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督、考核评价、共同责任”展开,展开点多,形不成面上的集聚效果,因此,需要在节约集约评价制度构建上进行制度创新,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倒逼机制。根据国土资源部新发布的《节约集约用地规定》中的要求,结合已开展实施的城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考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行业供地标准等,进一步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节约集约用地绩效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