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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省教委从各高校图书馆抽调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有关负责人十人,从1988年12月5日至18日,分三路对晋东南师专、长治医学院、山西农大、吕梁师专、运城师专、夏县武警专科学校、忻州师专、大同医专、雁北师专、山西医学院、山西矿院、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和太原电力专科学校等高校图书馆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各院校在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和省教委下发的《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加强图书情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落实情况。在各校自检的基础上,检查组听取了各校和图书馆领导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