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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我国专业银行的分工基本上是以对象原则为主资金原则为辅来设置的,即首先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划分不同的专业银行,每个专业银行都有自己特定的服务对象,形成了几个金融条条。其次再根据经营资金的不同对专业银行的业务加以分工。但是按照经营资金的不同所进行的分工是很不彻底的,比如在规定建设银行专门发放基建贷款的同时,又允许其他专业银行的信托公司发放基建贷款和从事投资业务,这等于是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其他专业银行发放基本建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