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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作为干部学习成长的摇篮,院校是培育其法治素养的重要基地。改变传统的院校法治教育模式,发挥法治教育在学员成长成才中的作用,对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践行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当前院校法治素养培育模式的现状
一是教学模式单一。教学模式是决定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的重要一环,其相对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和程序也使得其传统性有余而创新性不足。目前院校的法治教育模式模式中,地点多囿于课堂,素材多囿于书本,模式多囿于灌输,考察多囿于背诵,生动性、互劫性和应用性十分欠缺,学员积极性难以被充分调动,使得其角色由主动运用法律变为被动接受法律,学习效率及学习效果自然差强人意。学员对法治的切身体会不准就造成对法治认识的偏差,这对其法治思维的培养乃至依法治军的推进都有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二是知识范围狭窄。知法是学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第一步,是培养和提高法治素养、形成深厚的法治理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基础性工作。缺乏法律基本知識,法治素养的培育将会成为空中楼阁。当前院校法治教育实践中,对法律知识的教育,绝大多数还仅仅停留在例如《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统编教材上,篇幅有限,深度欠缺,案例也存在代表性欠缺或新颖性不够的问题。对于国内法律体系中主要部门法的常识鲜有涉及,对在涉外行动中必备的国际法、武装冲突法知识也几乎无人问津。知识范围的狭窄使得法治教育流予政策性和原则性。
三是引导理念有误。教学引导理念是教学活动开展的“定海神针”,只有通过正确理念明目标、指方向,才能推进教学的稳步开展。在一些院校,对学员法治素养的培育引导理念还存在错误之处。一方面表现未注重对义务的教育,忽视对权力的保障。然而,学员不仅应当通过课堂学习成为依法履行义务的楷模,也应运用知识争当维护权益的先锋。另一方面表现为强调对法律的遵守,缺乏对法理的解读。因我军必须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所以军人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但若学员对于法律、条令背后的法理知识有所了解,其服从命令的自觉性就能再上台阶。
四是考评体系失衡。考评是对学员学习成果的检验,合理的考评体系能为学员的学习树立正确的导向。有的院校考评体系中法律知识所占权重极低,更有甚者不参与考评;或者是在有限的考评中,清一色是背诵记忆类题型,缺少实践运用题型。这导致学员将权重较高的课程学习摆在首位,而对专业法治教育课程重视不够,或者局限于不求甚解、死记硬背,不注重法律实践运用能力的提升。因而,依靠当前法治素养培育模式来提高学员法治素养的目标很难实现。
二、院校法治素养培育模式的对策措施
(一)拓宽学习领域,丰富法律知识
在课时安排上,要适度向法律课程倾斜,大力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弥补学员在该方面不足,为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打牢坚实基础。学习国内法律体系中的主要部门法,学习相关军事法律以及国际法和武装冲突法的内容。
(二)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法律能力
灵活的教学方法和丰富的教学手段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前提。院校成功的法治教育活动,需要依靠丰富多彩的教学模式,发挥学员主体地位,从而完成法律知识向法律能力的转化。第一,创造多样课堂。让学员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和教员一起分享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乐趣,理解和求证生活中法律热点及涉法困惑。第二,加强实践训练。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把理论与实际、课堂与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可以设置情景,举办“模拟法庭”,将审判现场搬进教学课堂,培养学员紧密联系实际灵活运用、举一反三的学法用法能力。第三,改变考核模式。发挥考核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法治素养考核评价体系的完善。
(三)强化价值引导,培育法治信念
法治信念是军人对依法从严治军所持的态度和信念,也是在军事法治的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比较自觉、比较稳定、切合依法从严治军内在要求的法律理念。在教育中应注重价值引导,使学员形成坚定的法治信念。
第一,营造法治氛围。不再局限于课堂,而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文化熏陶进一步加强学员法治素养培育。在学校广泛开展案例解说、法纪教育片展播、板报橱窗展览等活动,拓宽法纪教育渠道,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大力发展网络法治文化,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传播力;积极创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学员,使学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尊崇法律的神圣地位,牢固确立遵法用法的法治信念。
第二,深化法律感情。注重积累官兵关于法律的利益感受。法律情感源于个人从法律中获取的利益满足。防止和克服学员接受法治教育更像是义务、而不是出于自身需求的现象,法治教育应当因势利导,正视人的合理的利益需求,将积累学员对于法律的利益感受作为提升教育效果的必备环节,通过案例教学法向学员展示法律在定分止争中的作用与威力,让学员真切体验到法律与工作、生活的紧密关联,认识到法律对于保障和维护军队及军人利益的重要意义。
第三,强调信念教育。防止和克服法治教育专注于具体法律规范、对法律价值理念教育略显不足的现象。除基本知识的传授外,教员应当着眼于塑造学员的现代法治精神,努力实现法律价值教育与军人的职业需求、职业道德及现代主流法律文化相衔接,促使学员更加深刻地领会法律所承载的价值追求,进而从价值层面更加准确地把握现代法治的精神实质,形成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法治思维方式。同时破除法律工具主义的传统观念,不仅仅将法律视作工具,更要把法律作为指导行为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遵循。
一、当前院校法治素养培育模式的现状
一是教学模式单一。教学模式是决定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的重要一环,其相对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和程序也使得其传统性有余而创新性不足。目前院校的法治教育模式模式中,地点多囿于课堂,素材多囿于书本,模式多囿于灌输,考察多囿于背诵,生动性、互劫性和应用性十分欠缺,学员积极性难以被充分调动,使得其角色由主动运用法律变为被动接受法律,学习效率及学习效果自然差强人意。学员对法治的切身体会不准就造成对法治认识的偏差,这对其法治思维的培养乃至依法治军的推进都有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二是知识范围狭窄。知法是学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第一步,是培养和提高法治素养、形成深厚的法治理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基础性工作。缺乏法律基本知識,法治素养的培育将会成为空中楼阁。当前院校法治教育实践中,对法律知识的教育,绝大多数还仅仅停留在例如《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统编教材上,篇幅有限,深度欠缺,案例也存在代表性欠缺或新颖性不够的问题。对于国内法律体系中主要部门法的常识鲜有涉及,对在涉外行动中必备的国际法、武装冲突法知识也几乎无人问津。知识范围的狭窄使得法治教育流予政策性和原则性。
三是引导理念有误。教学引导理念是教学活动开展的“定海神针”,只有通过正确理念明目标、指方向,才能推进教学的稳步开展。在一些院校,对学员法治素养的培育引导理念还存在错误之处。一方面表现未注重对义务的教育,忽视对权力的保障。然而,学员不仅应当通过课堂学习成为依法履行义务的楷模,也应运用知识争当维护权益的先锋。另一方面表现为强调对法律的遵守,缺乏对法理的解读。因我军必须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所以军人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但若学员对于法律、条令背后的法理知识有所了解,其服从命令的自觉性就能再上台阶。
四是考评体系失衡。考评是对学员学习成果的检验,合理的考评体系能为学员的学习树立正确的导向。有的院校考评体系中法律知识所占权重极低,更有甚者不参与考评;或者是在有限的考评中,清一色是背诵记忆类题型,缺少实践运用题型。这导致学员将权重较高的课程学习摆在首位,而对专业法治教育课程重视不够,或者局限于不求甚解、死记硬背,不注重法律实践运用能力的提升。因而,依靠当前法治素养培育模式来提高学员法治素养的目标很难实现。
二、院校法治素养培育模式的对策措施
(一)拓宽学习领域,丰富法律知识
在课时安排上,要适度向法律课程倾斜,大力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弥补学员在该方面不足,为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打牢坚实基础。学习国内法律体系中的主要部门法,学习相关军事法律以及国际法和武装冲突法的内容。
(二)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法律能力
灵活的教学方法和丰富的教学手段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前提。院校成功的法治教育活动,需要依靠丰富多彩的教学模式,发挥学员主体地位,从而完成法律知识向法律能力的转化。第一,创造多样课堂。让学员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和教员一起分享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乐趣,理解和求证生活中法律热点及涉法困惑。第二,加强实践训练。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把理论与实际、课堂与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可以设置情景,举办“模拟法庭”,将审判现场搬进教学课堂,培养学员紧密联系实际灵活运用、举一反三的学法用法能力。第三,改变考核模式。发挥考核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法治素养考核评价体系的完善。
(三)强化价值引导,培育法治信念
法治信念是军人对依法从严治军所持的态度和信念,也是在军事法治的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比较自觉、比较稳定、切合依法从严治军内在要求的法律理念。在教育中应注重价值引导,使学员形成坚定的法治信念。
第一,营造法治氛围。不再局限于课堂,而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文化熏陶进一步加强学员法治素养培育。在学校广泛开展案例解说、法纪教育片展播、板报橱窗展览等活动,拓宽法纪教育渠道,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大力发展网络法治文化,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传播力;积极创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学员,使学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尊崇法律的神圣地位,牢固确立遵法用法的法治信念。
第二,深化法律感情。注重积累官兵关于法律的利益感受。法律情感源于个人从法律中获取的利益满足。防止和克服学员接受法治教育更像是义务、而不是出于自身需求的现象,法治教育应当因势利导,正视人的合理的利益需求,将积累学员对于法律的利益感受作为提升教育效果的必备环节,通过案例教学法向学员展示法律在定分止争中的作用与威力,让学员真切体验到法律与工作、生活的紧密关联,认识到法律对于保障和维护军队及军人利益的重要意义。
第三,强调信念教育。防止和克服法治教育专注于具体法律规范、对法律价值理念教育略显不足的现象。除基本知识的传授外,教员应当着眼于塑造学员的现代法治精神,努力实现法律价值教育与军人的职业需求、职业道德及现代主流法律文化相衔接,促使学员更加深刻地领会法律所承载的价值追求,进而从价值层面更加准确地把握现代法治的精神实质,形成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法治思维方式。同时破除法律工具主义的传统观念,不仅仅将法律视作工具,更要把法律作为指导行为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