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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2008年8月7日,某市农林局执法人员在某农资有限公司依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标示x生化有限公司、480克/升Y乳油农药产品,包装规格1000g×10瓶(净含量10kg),其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地址等信息与登记的不一致,现场勘验上述农药产品数量计145箱,故对上述农药依法就地登记保存,并制作了《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针对上述事实,8月12日,某市农林局向X生化有限公司发《产品确认通知书》,同时决定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送达《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