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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息、资金占用费由入的来源主要有:(1)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2)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而取得的资金占用费收入;(3)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因购买方延期付款而向对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收入;(4)委托银行贷款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据了解,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收入不能正确进行核算,主要原因是没有搞清楚利息、资金占用费收入在纳税与会计处理上的差别。为此,笔者结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就企业利息、资金占用费由入的纳税与会计核算谈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