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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当中存在轻视实践教学,未能重视和发掘实践教学理念的情况。因此,对法学专业课程方案的改革,应当逐步强化研讨课、实践课程以及方法论课程的作用,协调必修与选修课程配置学分的比例,以实践指引为导向,以思维建构为抓手,以问题意识为核心,具体细节要根据实际办学规模、现有条件和具体培养目标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