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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的生产主要涉及到农产品的产量,农产品的流通(交换)主要涉及到农产品的价格,产量和价格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政府起辅助作用。但是,尽管政府的作用是辅助的,却又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WTO的背景下,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不扭曲市场(包括产量和价格)”这一基本精神,即中性原则,这就对政府财政支农方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般说来,财政支农应由流通(交换)领域转向生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