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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生产者面对一系列延伸生产者责任的法规,为自己制造产品的报废回收、处理和回用承担资金、组织责任。源自1990年代的这些新型法规其目的是向生产者给予经济激励,以减少其产品特别是作为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本文特别针对依照欧盟电池指令(91/157/EEC),包装指令(94/62/EC),报废汽车指令(2000/53/EC)和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对欧盟成员国实施延伸生产者责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