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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7月16日,在西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报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26家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有: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设施故障,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动建筑平面布置,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堵塞等。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责令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督促其彻底整改火灾隐患。西宁市人民政府将与各区县领导签订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责任状,督促工商、商业、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