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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首先实行全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流转的广东,去年实现流转宗数约2100宗,面积达1550公顷,涉及价款20亿元。广东将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并制订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2005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自此该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据介绍,《办法》颁布一年多来,广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顺利推进,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