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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坚持业余体校、地方队、国家队“三级培训体制”,这样的举国体制在上个世纪末以前保证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20世纪末以来,随着社会进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日趋激化,尤其是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问题和运动员高淘汰率所引发的就业压力问题。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体教结合”的理念。1987年,教育部和原国家体委联合下文,在高校中试办高水平运动队,开始实施“体教结合”战略,将竞技体育与学校教育相融合,通过学校教育来弥补竞技体育体制的不足。笔者以“体教结合”的理论为基础,旨在解决我国当前竞技体育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探索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竞技体育发展的新模式。
2.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2.1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问题。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问题,是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一个常见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它既涉及对竞技体育性质“本原”的认识,关乎竞技体育可否持续发展的大事,又与优秀运动员能否全面发展、形成全社会对竞技体育强力支持的良性循环有着直接的关系。解决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问题已成为21世纪我国竞技体育能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2.2运动员高淘汰率及退役后所引发的就业压力问题。目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科技含量还较低,运动员的低成才率、高淘汰率现象依然十分突出。相反,退役运动员由于竞技训练体制的原因导致专业口径窄,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很多退役运动员无法找到适应自己的工作机会。为了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等六部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甚至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司长史康成列席2008年全国人代会时透露,今后运动员在退役后为期一年的“职业转换期”内,将能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但这些办法只能暂时帮助退役运动员解决生活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减轻社会负担和提升退役运动员适应本科教育普及化社会的能力。
3.国内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现状
3.1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与我国有着很大的区别。美国采用民办官助,主张体育自治。体制的基本形式为中小学、大学、职业队或俱乐部。竞技体育运动以学校为中心,依靠学校的业余训练来培养后备人才,实施训练和学习的机构都是学校。学生运动员的学习与训练均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对他们在学业上的要求与普通学生无两样。日本采用业余与职业相结合,政府予以政策指导,社会经济体育组织享有完全自主权的松散型、社会化的体制,形成以中小学体育运动训练队为基础,以企业俱乐部和综合性大学、体育大学为中坚,以国家集训队为最高层次的三级训练网络。日本各大学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一般没有减免学分或免修课程。俄罗斯是政府与社会团体共同管理的多元化体制。竞技运动后备力量的培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儿童、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集中组成国家队。国外竞技体育人才运动训练是谋求幸福的个人行为,竞赛周密而广泛,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化,有良好的人才循环链,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重视体育与教育的结合,在体教结合方面对教有着极为具体的规定,以此来纠正“只体不教”的偏差。
3.2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业余体校、地方队和国家队的“三级培养管理体制”。这种举国体制办体育具
有专业化程度高、力量集中的优势,确实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运动成绩的提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与之俱来的相对封闭独立、资金来源受制约、选拔运动员路子越来越窄、训练与文化学习脱节、运动员再就业难等问题也日渐凸显。
4.我国实施“体教结合”战略的意义
“体教结合”战略为我国培养出智能水平和体育技能双优的人才探索了一条全新的道路。竞技体育体系与教育体系相结合,以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为目标,既遵循训练规律,保证系统的业余训练,又遵循教育规律,保证系统的文化教育,我们应充分发挥体育和教育两个部门的优势,坚持走“体教结合”之路,把竞技体育与人才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使我国从“金牌大国”走向“体育强国”。
5.体教结合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创新模式
虽然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体教结合”的理念,同时在部分高校中进行实施,但是在应用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清华大学等国内高校在“体教结合”上已经有了较为成功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下列问题:(1)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认识不统一;(2)教练配置问题;(3)竞赛体系问题;(4)重训轻学问题;(5)学校功利主义问题。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机制将是两条主线(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相互融合与合作,将现有“三级培养管理体制”与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相结合,以“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指导,把全面发展作为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核心,促进每一个运动员全面、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婕.“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新体系构建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2).
[2]王朝军.等.奥运会承办国后奥运竞技体育体制研究[J].体育学刊,2007,(4).
[3]潘前,陈伟霖等.对新时期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思考[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7,(2).
[4]蒋玲等.高校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发展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1,(4).
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坚持业余体校、地方队、国家队“三级培训体制”,这样的举国体制在上个世纪末以前保证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20世纪末以来,随着社会进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日趋激化,尤其是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问题和运动员高淘汰率所引发的就业压力问题。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体教结合”的理念。1987年,教育部和原国家体委联合下文,在高校中试办高水平运动队,开始实施“体教结合”战略,将竞技体育与学校教育相融合,通过学校教育来弥补竞技体育体制的不足。笔者以“体教结合”的理论为基础,旨在解决我国当前竞技体育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探索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竞技体育发展的新模式。
2.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2.1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问题。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问题,是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一个常见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它既涉及对竞技体育性质“本原”的认识,关乎竞技体育可否持续发展的大事,又与优秀运动员能否全面发展、形成全社会对竞技体育强力支持的良性循环有着直接的关系。解决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问题已成为21世纪我国竞技体育能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2.2运动员高淘汰率及退役后所引发的就业压力问题。目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科技含量还较低,运动员的低成才率、高淘汰率现象依然十分突出。相反,退役运动员由于竞技训练体制的原因导致专业口径窄,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很多退役运动员无法找到适应自己的工作机会。为了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等六部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甚至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司长史康成列席2008年全国人代会时透露,今后运动员在退役后为期一年的“职业转换期”内,将能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但这些办法只能暂时帮助退役运动员解决生活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减轻社会负担和提升退役运动员适应本科教育普及化社会的能力。
3.国内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现状
3.1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与我国有着很大的区别。美国采用民办官助,主张体育自治。体制的基本形式为中小学、大学、职业队或俱乐部。竞技体育运动以学校为中心,依靠学校的业余训练来培养后备人才,实施训练和学习的机构都是学校。学生运动员的学习与训练均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对他们在学业上的要求与普通学生无两样。日本采用业余与职业相结合,政府予以政策指导,社会经济体育组织享有完全自主权的松散型、社会化的体制,形成以中小学体育运动训练队为基础,以企业俱乐部和综合性大学、体育大学为中坚,以国家集训队为最高层次的三级训练网络。日本各大学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一般没有减免学分或免修课程。俄罗斯是政府与社会团体共同管理的多元化体制。竞技运动后备力量的培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儿童、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集中组成国家队。国外竞技体育人才运动训练是谋求幸福的个人行为,竞赛周密而广泛,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化,有良好的人才循环链,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重视体育与教育的结合,在体教结合方面对教有着极为具体的规定,以此来纠正“只体不教”的偏差。
3.2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业余体校、地方队和国家队的“三级培养管理体制”。这种举国体制办体育具
有专业化程度高、力量集中的优势,确实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运动成绩的提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与之俱来的相对封闭独立、资金来源受制约、选拔运动员路子越来越窄、训练与文化学习脱节、运动员再就业难等问题也日渐凸显。
4.我国实施“体教结合”战略的意义
“体教结合”战略为我国培养出智能水平和体育技能双优的人才探索了一条全新的道路。竞技体育体系与教育体系相结合,以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为目标,既遵循训练规律,保证系统的业余训练,又遵循教育规律,保证系统的文化教育,我们应充分发挥体育和教育两个部门的优势,坚持走“体教结合”之路,把竞技体育与人才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使我国从“金牌大国”走向“体育强国”。
5.体教结合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创新模式
虽然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体教结合”的理念,同时在部分高校中进行实施,但是在应用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清华大学等国内高校在“体教结合”上已经有了较为成功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下列问题:(1)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认识不统一;(2)教练配置问题;(3)竞赛体系问题;(4)重训轻学问题;(5)学校功利主义问题。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机制将是两条主线(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相互融合与合作,将现有“三级培养管理体制”与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相结合,以“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指导,把全面发展作为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核心,促进每一个运动员全面、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婕.“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新体系构建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2).
[2]王朝军.等.奥运会承办国后奥运竞技体育体制研究[J].体育学刊,2007,(4).
[3]潘前,陈伟霖等.对新时期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思考[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7,(2).
[4]蒋玲等.高校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发展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