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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龙头企业是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其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坚实微观主体。近十多年,我国不断加大和完善对龙头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学界展开对财税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和争论,本文试图沿着“为什么扶持一扶持的怎么样”的逻辑思路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和评价。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财税扶持;综述
中图分类号:F812.42;F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2-33-03
农业产业化是改造我国传统农业。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其发展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被赋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滞动者、市场开拓者和技术创新主体等职能。国家给予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本文主要探讨财政和税收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影响。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减免、出口退税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而享有的财政优惠政策包括:出口创汇贴息、财政补助两类。自从2001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出“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论断。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在全国各地迅速升温。而国内学者针对财税扶持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及其效率的讨论也持续升温。
一、关于财税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综述
曹利群和周立群(2001)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搜集过程中的一些特征,给作为信息搜集主体的龙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一系列难题。由于龙头企业在搜集信息时会有正的外部效应,因此。通过财税政策应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
王春玲(2005)从社会分工理论角度。依照新兴古典经济理论。“交易效率是市场生产力的推动力量。流通效率则决定着社会总的生产力水平,亦即当分工的好处大于分工演进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时,社会分工才能逐步演进并不断完善,从而使社会总的生产力水平得到综合提升”。因此她认为,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不能片面着眼于一个或几个龙头企业的发展,而应着力于提高地区性农业分工水平的演进。而由于社会分工层次的缺失。给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高的外生交易费用,加大了企业运行成本,因此,需要财税补贴给龙头企业扶持。
彭熠(2005)从发展极理论出发,说明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的发展极,需要三方面形成条件并且有三方面作用,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呈现出三大效应。他具体指出。按照佩鲁的“发展极”理论。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所需要的龙头企业就是能起到“发展极”这种经济活动中心作用的企业。即龙头企业必须具有创新能力、规模效益和适宜的经济环境三方面条件,并且需要龙头企业起到技术创新和扩散作用、资本集中和输出作用、规模效益三方面的作用,最终发挥极化效应、扩散效应、回浪效应三大效应。因此政府应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以发挥其作为发展极的作用。在资金支持、税收减免以及其他配套优惠政策上做出努力。为市场选择创造外部条件。
杨明洪(2009)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全面的定性研究,指出农业“三性”(基础性、弱质性、多功能性)和龙头企业的“三性”(主导性、涉农性、低效益性)是建立分析理论依据的前提。继而对龙头企业和政府行为进行了假定性分析,假定龙头企业和政府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并得出结论:扶持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的构建是从出于对中国农业和龙头企业基本经济特征的深刻认识,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而不是简单地考虑龙头企业的产出贡献、就业贡献、收入贡献、技术贡献。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弱质性”和农业在社会关系环境中的“多功能性”决定了实施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的必要性。龙头企业的“低效益性”决定了政府扶持的必要。基于此。一方面。政府要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决不动摇,不要因为扶持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否定扶持龙头企业实施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要以挟持理论依据为核心展开。并努力提高龙头企业扶持的政策效率。
二、关于财税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效率研究综述
由于农业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具有代表性,同时又容易获取。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以农业上市公司为代表。对财税补贴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效率展开研究,研究方法基本分为两种,在补贴政策出台之初。学者们主要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研究;自林万龙(2004)开创了“扶持龙头企业政策效率”实证研究之路后,诸多国内学者开始运用计量模型去探讨并评价补贴政策对龙头企业的效率。
(一)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的研究
沈晓明(2002)较早地系统论述了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影响。以59家上市农业公司为样本。运用统计方法研究了农业上市公司的补贴现状及其影响。得出结论:农业上市公司过分依赖补贴收入。补贴收入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影响是消极而深远的。首先,在短期内它掩盖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困境。使之不能及时进行内部治理,而且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其次。这样长期下去使上市公司形成不找市场找政府的惯性,这种惯性是龙头企业完全市场化的最大心理障碍。
沈晓明(2002)同期通过对上市公司由盛而衰过程的研究得出:农业产业化政策目标中。强调企业是农民利益代表的公益性政策目标,与培养国际市场竞争主体的市场性目标产生冲突,是导致企业缺乏竞争性的主要外部原因。因此,政府应将原来用于管理的行政支出和补贴给龙头企业的收入用于专业的农业协会运作,农业专业协会按公益性目标运作,而龙头企业按市场性目标运作。
金赛美(2003)通过数据统计分析认为,财税补贴优惠政策因直接提升了农业上市公司利润。已经成为支撑农业上市公司利润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但是优惠政策对不同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却产生不完全相同的结果:有些上市公司因这些优惠政策的支持,其经营利润不断提升。有些上市公司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时,利润不仅没有提升。反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因此,她指出:应将有限的优惠政策给予诸如上述具有优势且有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汤新华(2003)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1999-2001年农业类上市公司受财税扶持政策的影响,说明农业上市公司的补贴大大高于全部上市公司的平均补贴水平,相当于全部上市公司补贴水平的2倍多,但整体业绩并没有表现增长的态势。反而呈现出大幅下滑的态势。
(二)运用计量实证方法的研究
林万龙(2004)通过对2002年2月58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分析了补贴对上市农业公司产出增长的影响(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作为替代变量),这一研究开启了“扶持龙头企业政策效率”实证研究之路。做了比较规范的实证分析,重点研究了针对特定企业进行优惠补贴的“专向性补贴政策”,认为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财税补贴扶持政策缺乏效率,因而也就谈不上对当地农产品原料产销的带动作用。这个结论意味着我国现行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偏差。
邹彩芬(2006)从经营效率、企业成长性、偿债能力、获利能力4个维度对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度量,采用非均衡面板数据,选取1998年之前(含1998年)在深沪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35家农业上市公司对其1998-2003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计量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产出无明显效果,而直接财政补贴政策带来的副效应是增加了企业的偿债能力。
冷建飞(2007)通过收集农业上市公司2002-2005年的财务数据,把补贴政策作为研究的核心,运用严格的计量经济方法基于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盈利的影响,结果发现税收补贴对上市公司盈利影响显著,但对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作用非常小;收入补贴对上市公司盈利影响不显著,对农业上市公司盈利的提高没有帮助。税收补贴与收入补贴有助于增加农业上市公司当期的利润,但对农业上市公司提高长期的竞争能力不利,从长期看会降低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彭熠(2009)选取2002年和2004年两年样本农业上市公司的混合数据做实证分析,主要运用所得税减免和补贴收入两个指标。在因子分析法的基础上,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财税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综合绩效的表面影响与实际影响。目前的政策扶持方式并未对农业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绩效改善产生显著促进作用;相反。在许多方面产生了明显的消极影响。
王昌(2009)通过选择2004-2006年4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平衡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国家的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所得税优惠对龙头上市公司盈利有显著影响,但从长期看对其发展能力并无明显效应:补贴收入对龙头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影响均不显著。
三、简 评
早期国内学者主要从信息经济学、社会分工及发展极角度去研究财税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虽然对后来学者的研究作出探索性贡献,但研究的文章仍然较少,角度单一。杨明洪(2009)较为全面地从农业的“三性”和农业龙头企业的“三性”出发为财税政策挟持农业龙头企业寻找了一般理论依据,并科学地制定出龙头企业扶持的理论框架。国内学者基于农业弱质性理论、外部性理论、发展极理论、规模效益理论等。以及结合中国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基本经济特征和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得出结论:我国财税政策要持续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
在确定了财税政策要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后,就要确保政策扶持是具有效率的,但依据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效率研究表明: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普遍缺乏效率。早期沈晓明、金塞美、汤新华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之后林万龙、邹彩芬、冷建飞、彭熠、王昌通过实证分析方法,普遍发现财税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有着巨大影响,财税补贴政策对于农业上市公司经营会带来消极影响。
通过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政策效率的探讨,可以得知:首先。我国财税补贴政策对于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高过其他行业的企业的支持水平,财税补贴收入直接构成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利润。提高了龙头企业的盈利水平,但是对其绩效的积极影响是表面的。研究表明现行的财税政策扶持方式并未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实际经营绩效起到显著的改善和促进作用,相反在很多方面产生消极的影响。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税补贴优惠政策出发点是好的。希望通过财税补贴增强龙头企业的经营能力,但实际上是通过了非经营手段增加了企业利润同时虚增了企业盈利能力。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困境。其次,正如沈晓明(2002)指出,农业龙头企业承担的市场性目标与带动农民增收的公益性目标相冲突,这样一方面,政府意图通过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让农业龙头企业承担更多的公益性责任。在扶持的同时。农业龙头企业势必会受到过多的公益性责任的束缚而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提高企业自身的绩效;另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对财税扶持政策产生较强的依赖性,为了获得持续的财税补贴,农业龙头企业不惜通过“寻租”行为来争取更多补贴优惠,这样造成严重的市场资源配置失效。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为后人的继续研究作出巨大的贡献。依据他们的研究,首先,政府在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财税扶持整体上应坚持市场为主导,着重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良好的财税宏观环境。变直接补贴为间接补贴;其次,应该分离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性目标和公益性目标,将代表农民利益。带动农民致富的公益性目标交给农业专业合作社,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税扶持。学者的研究和呼吁得到政府的回应,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用较大篇幅重点强调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鼓励和扶持政策。而对农业龙头企业一改政策基调由“扶持”转为“支持”,这说明今后随着“公司+合作社+农户”这种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被广泛应用。我国政府将大力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其带动农户完成公益性目标,同时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特有的属性,政府还会继续支持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
同时,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存在着不足之处:首先。研究财税扶持效率时,重点考虑到市场效率。自从沈晓明(2002)提出农业龙头企业的公益性目标和市场性目标冲突之后,学者们在研究财税扶持效率时,仅是探讨其市场效率即财税补贴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本身经营绩效的影响,而并未考虑财税扶持政策的出发点,即200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扶持龙头企业就是农业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也就是说目前缺少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效应方面的研究。其次。虽然学者们通过选取典型样本进行规范的实证研究来检验财税扶持效率,但大多数学者还主要是以龙头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由于上市公司的资金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面临的经济环境更为复杂,单纯考虑上市公司的效率可能会使估计的结果有偏,需要后来学者继续完善补充。
参考文献:
[1]曾利群、周立群,扶持龙头企业:从信息角度的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1,(05)
[2]王春玲,对优先扶持我国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理论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5,(05)
[3]彭熠、和丕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个发展极理论视野中的观点[J],浙江大学学报,2005,(11)
[4]扬明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一般性的理论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9,(05)
[5]沈晓明、谭再刚等,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影响与调整[J],中国农村经济,2006,(06)
[6]沈晓明,论农业产业化政策的市场性目标与公益性目标的冲突——兼析农业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减弱现象[J],农业经济问题,2002,(05):18-22
[7]金赛美、汤新华,优惠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J],农业与技术,2003,(12)
[8]汤新华,政策扶持时农业类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3,(06):33-35
[9]林万龙、张莉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财税补贴政策效率,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10]邹彩芬、许家林等,政府财税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绩效影响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6,(03)
[11]冷建飞、王凯,补贴对农业上市公司盈利的影响研究——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分析[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07,(19)
[12]彭熠,财税补贴优惠政策与农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四川大学学报,2009,(03)
[13]王昌,财税补贴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9,(08)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财税扶持;综述
中图分类号:F812.42;F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2-33-03
农业产业化是改造我国传统农业。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其发展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被赋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滞动者、市场开拓者和技术创新主体等职能。国家给予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本文主要探讨财政和税收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影响。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减免、出口退税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而享有的财政优惠政策包括:出口创汇贴息、财政补助两类。自从2001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出“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论断。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在全国各地迅速升温。而国内学者针对财税扶持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及其效率的讨论也持续升温。
一、关于财税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综述
曹利群和周立群(2001)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搜集过程中的一些特征,给作为信息搜集主体的龙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一系列难题。由于龙头企业在搜集信息时会有正的外部效应,因此。通过财税政策应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
王春玲(2005)从社会分工理论角度。依照新兴古典经济理论。“交易效率是市场生产力的推动力量。流通效率则决定着社会总的生产力水平,亦即当分工的好处大于分工演进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时,社会分工才能逐步演进并不断完善,从而使社会总的生产力水平得到综合提升”。因此她认为,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不能片面着眼于一个或几个龙头企业的发展,而应着力于提高地区性农业分工水平的演进。而由于社会分工层次的缺失。给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高的外生交易费用,加大了企业运行成本,因此,需要财税补贴给龙头企业扶持。
彭熠(2005)从发展极理论出发,说明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的发展极,需要三方面形成条件并且有三方面作用,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呈现出三大效应。他具体指出。按照佩鲁的“发展极”理论。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所需要的龙头企业就是能起到“发展极”这种经济活动中心作用的企业。即龙头企业必须具有创新能力、规模效益和适宜的经济环境三方面条件,并且需要龙头企业起到技术创新和扩散作用、资本集中和输出作用、规模效益三方面的作用,最终发挥极化效应、扩散效应、回浪效应三大效应。因此政府应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以发挥其作为发展极的作用。在资金支持、税收减免以及其他配套优惠政策上做出努力。为市场选择创造外部条件。
杨明洪(2009)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全面的定性研究,指出农业“三性”(基础性、弱质性、多功能性)和龙头企业的“三性”(主导性、涉农性、低效益性)是建立分析理论依据的前提。继而对龙头企业和政府行为进行了假定性分析,假定龙头企业和政府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并得出结论:扶持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的构建是从出于对中国农业和龙头企业基本经济特征的深刻认识,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而不是简单地考虑龙头企业的产出贡献、就业贡献、收入贡献、技术贡献。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弱质性”和农业在社会关系环境中的“多功能性”决定了实施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的必要性。龙头企业的“低效益性”决定了政府扶持的必要。基于此。一方面。政府要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决不动摇,不要因为扶持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否定扶持龙头企业实施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要以挟持理论依据为核心展开。并努力提高龙头企业扶持的政策效率。
二、关于财税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效率研究综述
由于农业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具有代表性,同时又容易获取。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以农业上市公司为代表。对财税补贴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效率展开研究,研究方法基本分为两种,在补贴政策出台之初。学者们主要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研究;自林万龙(2004)开创了“扶持龙头企业政策效率”实证研究之路后,诸多国内学者开始运用计量模型去探讨并评价补贴政策对龙头企业的效率。
(一)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的研究
沈晓明(2002)较早地系统论述了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影响。以59家上市农业公司为样本。运用统计方法研究了农业上市公司的补贴现状及其影响。得出结论:农业上市公司过分依赖补贴收入。补贴收入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影响是消极而深远的。首先,在短期内它掩盖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困境。使之不能及时进行内部治理,而且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其次。这样长期下去使上市公司形成不找市场找政府的惯性,这种惯性是龙头企业完全市场化的最大心理障碍。
沈晓明(2002)同期通过对上市公司由盛而衰过程的研究得出:农业产业化政策目标中。强调企业是农民利益代表的公益性政策目标,与培养国际市场竞争主体的市场性目标产生冲突,是导致企业缺乏竞争性的主要外部原因。因此,政府应将原来用于管理的行政支出和补贴给龙头企业的收入用于专业的农业协会运作,农业专业协会按公益性目标运作,而龙头企业按市场性目标运作。
金赛美(2003)通过数据统计分析认为,财税补贴优惠政策因直接提升了农业上市公司利润。已经成为支撑农业上市公司利润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但是优惠政策对不同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却产生不完全相同的结果:有些上市公司因这些优惠政策的支持,其经营利润不断提升。有些上市公司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时,利润不仅没有提升。反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因此,她指出:应将有限的优惠政策给予诸如上述具有优势且有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汤新华(2003)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1999-2001年农业类上市公司受财税扶持政策的影响,说明农业上市公司的补贴大大高于全部上市公司的平均补贴水平,相当于全部上市公司补贴水平的2倍多,但整体业绩并没有表现增长的态势。反而呈现出大幅下滑的态势。
(二)运用计量实证方法的研究
林万龙(2004)通过对2002年2月58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分析了补贴对上市农业公司产出增长的影响(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作为替代变量),这一研究开启了“扶持龙头企业政策效率”实证研究之路。做了比较规范的实证分析,重点研究了针对特定企业进行优惠补贴的“专向性补贴政策”,认为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财税补贴扶持政策缺乏效率,因而也就谈不上对当地农产品原料产销的带动作用。这个结论意味着我国现行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偏差。
邹彩芬(2006)从经营效率、企业成长性、偿债能力、获利能力4个维度对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度量,采用非均衡面板数据,选取1998年之前(含1998年)在深沪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35家农业上市公司对其1998-2003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计量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产出无明显效果,而直接财政补贴政策带来的副效应是增加了企业的偿债能力。
冷建飞(2007)通过收集农业上市公司2002-2005年的财务数据,把补贴政策作为研究的核心,运用严格的计量经济方法基于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盈利的影响,结果发现税收补贴对上市公司盈利影响显著,但对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作用非常小;收入补贴对上市公司盈利影响不显著,对农业上市公司盈利的提高没有帮助。税收补贴与收入补贴有助于增加农业上市公司当期的利润,但对农业上市公司提高长期的竞争能力不利,从长期看会降低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彭熠(2009)选取2002年和2004年两年样本农业上市公司的混合数据做实证分析,主要运用所得税减免和补贴收入两个指标。在因子分析法的基础上,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财税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综合绩效的表面影响与实际影响。目前的政策扶持方式并未对农业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绩效改善产生显著促进作用;相反。在许多方面产生了明显的消极影响。
王昌(2009)通过选择2004-2006年4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平衡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国家的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所得税优惠对龙头上市公司盈利有显著影响,但从长期看对其发展能力并无明显效应:补贴收入对龙头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影响均不显著。
三、简 评
早期国内学者主要从信息经济学、社会分工及发展极角度去研究财税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虽然对后来学者的研究作出探索性贡献,但研究的文章仍然较少,角度单一。杨明洪(2009)较为全面地从农业的“三性”和农业龙头企业的“三性”出发为财税政策挟持农业龙头企业寻找了一般理论依据,并科学地制定出龙头企业扶持的理论框架。国内学者基于农业弱质性理论、外部性理论、发展极理论、规模效益理论等。以及结合中国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基本经济特征和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得出结论:我国财税政策要持续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
在确定了财税政策要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后,就要确保政策扶持是具有效率的,但依据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效率研究表明: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普遍缺乏效率。早期沈晓明、金塞美、汤新华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之后林万龙、邹彩芬、冷建飞、彭熠、王昌通过实证分析方法,普遍发现财税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有着巨大影响,财税补贴政策对于农业上市公司经营会带来消极影响。
通过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政策效率的探讨,可以得知:首先。我国财税补贴政策对于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高过其他行业的企业的支持水平,财税补贴收入直接构成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利润。提高了龙头企业的盈利水平,但是对其绩效的积极影响是表面的。研究表明现行的财税政策扶持方式并未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实际经营绩效起到显著的改善和促进作用,相反在很多方面产生消极的影响。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税补贴优惠政策出发点是好的。希望通过财税补贴增强龙头企业的经营能力,但实际上是通过了非经营手段增加了企业利润同时虚增了企业盈利能力。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困境。其次,正如沈晓明(2002)指出,农业龙头企业承担的市场性目标与带动农民增收的公益性目标相冲突,这样一方面,政府意图通过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让农业龙头企业承担更多的公益性责任。在扶持的同时。农业龙头企业势必会受到过多的公益性责任的束缚而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提高企业自身的绩效;另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对财税扶持政策产生较强的依赖性,为了获得持续的财税补贴,农业龙头企业不惜通过“寻租”行为来争取更多补贴优惠,这样造成严重的市场资源配置失效。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为后人的继续研究作出巨大的贡献。依据他们的研究,首先,政府在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财税扶持整体上应坚持市场为主导,着重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良好的财税宏观环境。变直接补贴为间接补贴;其次,应该分离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性目标和公益性目标,将代表农民利益。带动农民致富的公益性目标交给农业专业合作社,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税扶持。学者的研究和呼吁得到政府的回应,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用较大篇幅重点强调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鼓励和扶持政策。而对农业龙头企业一改政策基调由“扶持”转为“支持”,这说明今后随着“公司+合作社+农户”这种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被广泛应用。我国政府将大力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其带动农户完成公益性目标,同时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特有的属性,政府还会继续支持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
同时,国内学者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存在着不足之处:首先。研究财税扶持效率时,重点考虑到市场效率。自从沈晓明(2002)提出农业龙头企业的公益性目标和市场性目标冲突之后,学者们在研究财税扶持效率时,仅是探讨其市场效率即财税补贴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本身经营绩效的影响,而并未考虑财税扶持政策的出发点,即200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扶持龙头企业就是农业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也就是说目前缺少对财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效应方面的研究。其次。虽然学者们通过选取典型样本进行规范的实证研究来检验财税扶持效率,但大多数学者还主要是以龙头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由于上市公司的资金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面临的经济环境更为复杂,单纯考虑上市公司的效率可能会使估计的结果有偏,需要后来学者继续完善补充。
参考文献:
[1]曾利群、周立群,扶持龙头企业:从信息角度的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1,(05)
[2]王春玲,对优先扶持我国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理论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5,(05)
[3]彭熠、和丕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个发展极理论视野中的观点[J],浙江大学学报,2005,(11)
[4]扬明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一般性的理论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9,(05)
[5]沈晓明、谭再刚等,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影响与调整[J],中国农村经济,2006,(06)
[6]沈晓明,论农业产业化政策的市场性目标与公益性目标的冲突——兼析农业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减弱现象[J],农业经济问题,2002,(05):18-22
[7]金赛美、汤新华,优惠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J],农业与技术,2003,(12)
[8]汤新华,政策扶持时农业类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3,(06):33-35
[9]林万龙、张莉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财税补贴政策效率,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10]邹彩芬、许家林等,政府财税补贴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绩效影响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6,(03)
[11]冷建飞、王凯,补贴对农业上市公司盈利的影响研究——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分析[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07,(19)
[12]彭熠,财税补贴优惠政策与农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四川大学学报,2009,(03)
[13]王昌,财税补贴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