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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8日,山西省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要求全省干部群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三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以大无畏的胆量、超常规的举措和严厉的打击制裁手段,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不仅有效改善了山西的环境状况,而且有效地促进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