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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任何诉讼案件必须以客观事实作为基础,只有查清事实真相,才能正确适用法律。要查清事实真相,关键在于证据和运用证据的证明活动。因此,有关证据的研究,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关于证据理论的探讨,远者不说,从边沁一八二七年的《司法证据原理》一书算起,已有一百五十多年。截至目前,研究的范围,从司法实践到法律制度;从法官的判决到抽象的理论;从古老的惯例到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跨出法学的领域涉及许多自然科学部门,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学科.然而,深入到证据本质属性的讨论,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