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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的现实,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成功经验,认为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使用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应从组建“市级决策协调机构”、“研究咨询机构”及“综合事务管理办公室”入手,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制定相关的运作、监督与激励机制,以期从源头理顺关系、健全职能、统一程序、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