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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规范[2020]2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行使,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93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