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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法>消防责任事故罪客观要件的设立缺陷,从法理的角度对消防监督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形式和重点进行了论证,并从我国消防安全的形势,以及我国加入WTO 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改变,迫切需要刑事法律加大对违反消防管理行政法规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的打击力度,提出了对消防事故责任罪客观要件重新设立的构想.